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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不变,按民办机制运行”模式
“产权不变,按民办机制运行”模式实际是一种存量改造型的办学体制改革试验,也就是对原有公办学校中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初高中分离学校和企办学校实施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
1.原校转换
一些在师资、教学设施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享有优质资源的学校利用学校的固有优势,直接转换成为办学体制改革学校。这批学校实施改革后,由于同时占据公办与民办两头的优势,且生源可以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收取的费用可以用于日常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其竞争力显而易见。目前,这种改革模式在各地有逐步增加的趋势。
此外,也有一批基础薄弱学校就地实施办学体制改革,通过体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成为一所适应社会需要的特色学校。通过这种改革模式,一批社会信誉不高、生存发展比较困难的基础薄弱学校逐渐变成受家长欢迎的外语学校、艺术学校、综合学校和寄宿学校,其中的一部分已成为当地的优质教育资源。
2.初、高中脱钩
优质学校初、高中的脱钩,减少了原有的品牌初中校,使得政府提供的优质义务教育无法满足部分老百姓,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此,一批优质学校按照要求实现初、高中脱钩之后,依托原校品牌,对初中部进行办学体制改革,使其成为一所独立的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此类办学体制改革学校,集中名校的大量优质教育资源,并用较高的收费标准和较好的生源优势拉大了同一地区的校际差距。从长远看,这一做法有悖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方向。
3.校企分离
为了摆脱企业办学校的种种困境,一些地方正在通过办学体制改革的试验,探索企办中小学与企业的分离形式。目前,有相当一批企业所属的中小学校,正在通过企有民办、社会力量或个人承办等方式进行办学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与企业的剥离。以黑龙江东亚大学承办某市第一机床厂所属中小学为例:1998年2月,东亚大学针对陷入困境的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的8所企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公办转民办的办学体制改革,将所接纳的8所企办学校(幼儿园)组成了以黑龙江东亚大学为龙头,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在校生达12000名的教育集团。
(三)新建合作型学校模式
新建合作型学校模式实际是一种增量发展型的办学体制改革试验,主要包括公办学校、政府新建学校和小区配套学校通过与社会力量联合,以承办或股份制方式形成的新的合作型学校。
1.名校办民校
一批优质学校利用已有的资源优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另行举办一所民办学校,以此满足社会大众对名校的渴求与向往。目前,名校办民校模式在全国呈急剧扩展的态势,也是社会各界争议较为集中的一种改革模式。争论的核心不在于名校能不能举办民校,而是名校办的民校是否可以享有其他民校所不具有的特殊待遇,进而成为民校中的“特殊阶层”。这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判定名校办民校合法性的关键所在。事实上,相对于名校“变”民校的存量改造型的做法,名校“办”民校,更大程度上是着眼于扩大增量的改革尝试,本身无可厚非,但改革中的具体实施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约束。
2.经营承包
经营承包指将城市新建的小区配套学校,通过交由社会团体或个人承办,形成新建的办学体制改革学校。在小区配套学校开办之初,往往带有基础薄弱学校的诸多特征,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家长的认同。为此,很多地方通过实施办学体制改革,力求使小区配套学校实现高起点办学。以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的办学体制改革为例:学校定位于“国有民办”,即校产属于国家所有,而学校的经营管理和教育教学由校长全权负责,学校具有教育、人事、招生、财务的自主权,办学的经费也由学校自行筹措,政府在办学硬件和软件上给学校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