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教育管理中的寻租行为(2)
2017-12-29 02:17
导读:2.供求不平衡是造成寻租行为的根本因素 租金的存在,说到底还是教育资源的总量不足造成的。教育投资额占GDP总量4%的目标久久不能实现,就说明了现有
2.供求不平衡是造成寻租行为的根本因素
租金的存在,说到底还是教育资源的总量不足造成的。教育投资额占GDP总量4%的目标久久不能实现,就说明了现有的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倘若有充足的教育资源,学校、学生能够有更多的、无差异的或差异很小的教育选择,那么即使教育管理者设立了租金,作为理性的参与者是不会花费高昂的成本去参与寻租的,寻租的市场也会逐渐消亡。
而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供给总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甚至出现了有给不供的现象。这就牵涉到了另一个方面的问题:供给意愿。当管理者拥有一定的供给能力时,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他会暂时压抑自己的供给意愿,人为地造高人们对他手中这份教育资源的需求,推动价格的上涨和额外设立费用的合理化。
在三个层面的寻租行为上,一旦管理者人为限制或人为制造出差别政策、创造了制造出来的稀缺,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的,供求不均造成的租金就可能同时在这三个层面产生,从而影响整个教育事业的合理健康发展。
3.监管、处罚不力是造成寻租行为的重要因素
制度设计的初衷都是完美的、理想化的,可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偏差,甚至远远偏离了原来的轨道,而当约束、监管制度执行效果的公众、参与者、主管机关无法监管或视而不见时,这个制度也就形同虚设了。鉴于本身对相关信息的获取能力和职权范围,公众不可能仅凭被监管者所提供的部分公开资料进行监管,因为这样很可能受被监督者蒙骗和操纵,所以公众对教育管理中的寻租行为监管往往是有心无力。而参与者(如学生、家长、一定情况下的校方)受制于管理者的权威和己方的既得利益,往往不愿主动检举或举报。作为监管主力的主管部门,多与被监管者处同一系统,监管意愿不强烈,甚至监管方本身也参与寻租活动当中,如果不是事情极其严重,主管部门也不会“节外生枝”,自找麻烦。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三、治理教育管理中寻租行为的对策
针对教育管理中寻租行为的具体情况,若想有效地抑制,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关键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设计完善制度
如果说教育管理中寻租行为的存在是不合理的,需要予以取消,那么就要从根本上去取消设租的条件,不仅仅是取消一种审批权或一项不合理收费,而是革除这种行为所体现的不正常的制度。新制度形成必须论证合理的进入标准、保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保证能够有效调控市场资源,从而实现加强宏观管理、保证教育质量、维护人才培养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
具体的制度设计上,首要任务就是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完善与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制度,避免资源的过度大量集中,在资源的分配中实现权责相当;引进市场机制,加快招生制度创新,营造公平市场;建立以教授委员会为主体、以学术管理学术的理念和机制,实现学术自治,制止学术腐败;采用社会化、专家化和不固定化手段,创新人事聘用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和回避制度,接受大众监管;针对难以避免寻租或已经出现寻租的活动,要建立妥善的处理机制,尽量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将租金收归国有,避免流入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