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音乐基础教育的几点思考(2)
2017-12-29 02:44
导读:二、认识与思考。 笔者有幸参加国家级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在转变观念,吸收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学习新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接受新的教学
二、认识与思考。
笔者有幸参加国家级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在转变观念,吸收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学习新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接受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同时,再来重新审视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体会更深,对传统音乐教育的弊端也有了以下新的认识。
1.教学模式。
多年来,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过于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一些音乐课只能与极少数音乐尖子产生共鸣,大部分学生对音乐课越来越感到恐惧。唱歌教学几乎是一个模式:练声——节奏训练——视唱(识谱)——唱歌。这样安排,没有给学生持久的审美体验,没有给他们带来愉悦感,音乐教育的目的也就不可能达到。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明确指出:“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些目标要通过精心设计,把孩子们对音乐的一种理解,把孩子们的想象力、创造性发展起来。音乐教育的重点不能再放在技术操作上,而要放在艺术表现上,要特别强调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性。
奥尔夫讲过:“每个孩子心里都有一颗音乐的种子。”音乐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让每一颗种子发芽。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大众教育,不是为学生提供未来从事某门专业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而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我们的培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具有音乐审美能力的普通公民,因此,中小学音乐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美国与中国在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美国“要求孩子能当众自信地歌唱”,着眼人的发展,其音乐的作用远远大于音乐知识传授的本身。通过音乐教育培养人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培养人的健康心理。在这里笔者要特别强调: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要经常给学生表演和表现的机会, 唱得好、唱得不好是一回事,敢不敢唱是另外一回事,培养孩子敢于当众歌唱,是培养他的一种自信心,一种做人的勇气,一种对生活的乐观态度。通过音乐教育的手段,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人格教育,这样的音乐教育可达到的效果要远远大于单纯掌握咬字、吐字等歌唱技巧。
2.音乐基础知识教学。
一些传统的音乐教学法违背了音乐的本质。比如,学音程,教师让学生把要领背得滚瓜烂熟,但在琴上却并不能听出和声、旋律音程,这说明学生形成的音程概念只是
数学概念不是音乐概念,这也说明只记概念是不行的,是没有价值的。再如,学习3/4 拍的含义,学生从概念上会回答,但仅是简单记忆,与音乐没有关系,这在认知过程中属最低的简单记忆。按新课程的理念,如果换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听音响来判断曲子中哪一首是三拍子(通过强弱来判断),同样,还可以放几段音乐,让学生来思考哪一首曲子不能作为队列行进的音乐,学生一定会通过身体感觉来正确地指出哪些是三拍子乐曲。这样把音响与概念结合起来,既发展了学生的听辨能力,又使学生真正理解了其中的含义,这样的教学符合音乐的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同时,又能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
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贯穿于音乐教育的全部活动中。”因此,必须强调,概念必须与音响结合,离开了音响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