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公立大学终身教职制(2)
2018-01-16 01:05
导读:最后一种批评认为,目前,对大学教师职业稳定和言论自由一直有着法律上的保护。因而,这意味着终身教职成了对部分教师的奖励,而这影响了大学的活
最后一种批评认为,目前,对大学教师职业稳定和言论自由一直有着法律上的保护。因而,这意味着终身教职成了对部分教师的奖励,而这影响了大学的活力和职责。然而,终身教职支持者却认为,即便今天没有发生对学术自由侵害的事件,但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危害的可能。德瑞尼(Tierney)认为,在高等教育内部废除终身教职制度是高等教育机构不可能承担得起的冒险[5]。
二、终身教职人员数量变化
根据1999年美国教育部的统计报告,美国大学终身教职的比例从1987年的58%下降到1992年的54%。1998年,53%的全职教师有终身教职,19%的人员在终身教职轨但还不是终身教职,另外还有3%的人员不在终身教职序列内。1992年到1998年,在终身教职轨的人员比例从22%下降到19%,不在终身教职序列的人员比例则从24%上升到28%。而期间终身教职人员的比例则变化不大,只是能成为终身教职的人员比例明显下降了[6]。根据美国联邦教育部的数据,可以看到终身教职近年数量变化趋势如下:
在学士型大学,1991~1998年期间,终身教职数量逐渐下降,从1998~2002年则保持相对稳定,而终身教职轨的教师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见图1)。
在1991~2002年期间,硕士型大学无论终身教职教师还是非终身教职轨的教师数量都保持相对稳定,在1998~1999年期间,终身教职轨和非终身教职轨教师数量几乎持平(见图2)。
1991年以来,美国公立博士型大学终身教职数量有所上升,但终身教职轨的教师数呈下降趋势,非终身教职轨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见图3)。
整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美国大学终身教授数量保持稳定,在这期间,非终身教职教师数量增长,而终身教职轨教师数量逐渐下降。这一发现表明,近些年大学雇用非终身教职的行为得到肯定和鼓励。而从不同类型的大学看,学士型大学非终身教职数量增长较快,终身教职数量明显下降(见图1),硕士型大学相对稳定,在1997~1998年期间,非终身教职数量和终身教职数量各占一半(见图2)。相对而言,博士型大学变化最为不同,终身教职数量有所上升,但随着非终身教职数量增长,终身教职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见图3)。而在1998~2002年期间,终身教职和非终身教育轨的教师数量比较稳定,而终身教职轨的教师数量下降。根据美国教育部的数据,截止到2003年,博士型大学终身教职人数占总数的49.3%,终身教职轨的教师比例为19.4%,非终身教职轨的比例为30.3%,非终身教职系统的人员比例为0.9%。硕士型大学终身教职比例为53.9%,非终身教职轨的比例为27.6%,非终身教职系统的人员比例为0.9%;学士型及以下的终身教职比例为48.5%,非终身教职轨的比例为15.5%,非终身教职系统的人员比例为25.9%[7]。另外,兼职教师数量增长迅速,1975年大约628000名教师中30%是兼职教师,70%是全职教师,进入90年代兼职教师的比例逐年上升,1991年和1995年分别是35%和40%,1997年上升到近43%。2004年对全国中学后教育阶段全体教师的调查显示,2003年全部中学后教育机构中的兼职教师占43.7%猍7]。三、终身教职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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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身教职制向终身教职聘后评审制的演变
近些年,州对高等教育投入普遍不足,在此背景下,人们对终身教职制度的效能也越来越关注,许多改革都尽可能缩小终身教职实行的范围。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明尼苏达大学的例子。1995年,该校几个医疗学方面的专业遇到了严重的财务困难。州立法者的举措是向该校医疗中心划拨860万美元,但前提是改变终身教职规则。一旦州大学理事会决心修改终身教职制度的话,该校教师以及全国同僚们就得做好最坏的准备。但终身教职制度真的面临危机吗?看起来大学理事会从未打算取消终身教职制度,而是把视线盯在两个相关的问题上。一个是大学在学系解散时是否有权解雇教师,或者是否重新安排教师?第二个问题是,如果解雇终身教授,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薪水?在教师联合签名上诉至州劳工局之后,劳工局要求大学理事会在投票决策之前不能随意做出决定。最终,在1997年夏,大学董事会批准了明尼苏达大学新的终身教职政策,但这一政策在教授会的强大压力下已经较以前做了很大的调整。作为加大州经费投入和增加终身教职人员薪水的条件,教授会同意终身教职聘后评审制。事件的结果是,大学的一个系被取消,大学被迫重新安排该系教师工作。可以说,所谓的降低终身教职的薪水只不过发生在那些财政紧张的大学或者院系内而已。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王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