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校园中的隐性人身伤害
2018-02-17 02:11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关注校园中的隐性人身伤害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关注校园中的隐性人身伤
关注校园中的隐性人身伤害
对少年儿童而言,隐性人身伤害发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不同场所。
在校园中,隐性伤害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人为的对身体和精神所造成的伤害,另一种则是由于外在物质设施的不当而引起的身体或精神的伤害。本文中的隐性伤害主要是前者,即校园情境中由于教育方法、管理方式、措施的不完善或失当等引起的学生隐性人身伤害。
这种伤害,由于不太明显且发生效应较为迟滞,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但它往往对少年儿童脆弱的心灵造成无法估量的消极影响,有的甚至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弥补。
隐性伤害:孩子心底最深的痛
案例之一
1998年,北京某学生因成绩较差无法升学,父母应学校的要求去医院为孩子开具了一张“中度智力低下”证明。不料学校很快将此公布开来,老师在课堂多次当众侮辱学生是“弱智、白痴”,其他学生也常以此来嘲笑、殴打该生,后来该学生被诊断患了精神分裂症。学生父母向学校提起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为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造成其精神障碍一事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张维平主编《中小学校学法用法案例评析》)
案例之二
某地一初中女生平时性格内向、自尊心强,有写日记的习惯。一次课间偶然的机会,一女同学无意中发现其书包里的日记,好奇地翻看,并将日记中记录其爱情心理活动的一段文字摘抄下来,汇报给了班主任。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出来,并斥责说考试在即却不好好学习、作为女生不思检点等。当该生失声痛哭时,老师将此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说学生“要哭出去哭,知道要面子就别写那样的日记”。消息传开,学校中到处有人对该生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该生觉得再也无脸见人、前途无望,回家后服毒自杀。(张维平主编《中小学校学法用法案例评析》)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这种较为极端的隐性伤害事件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而造成的少年儿童自杀、精神失常等现象并不鲜见。但是,在现实学校生活中,少年儿童所受到的隐性伤害并不都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而大多数只是在他们的心里投下了一丝阴影,其伤害何时会显现,程度如何,却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
案例之三
一位小学生因为写错了17个生字而被老师惩罚倒立30分钟,此后几天一直觉得头疼、恶心,经常呕吐,然而却什么也不对家长说,怕的是老师加倍惩罚他。其母亲这样描述儿子的变化,“原来淘气出了名,现在蔫的像变了个人,一个暑假都很少找伙伴玩,总爱躺着。”(《中国青年报》2000年9月7日)
案例之四
一位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少年在离开学校两年后,仍然不想说学校的事,认为老有人欺负他,而当初在学校时,每次考试后倒着排名次的公布方式使他总是第一或第二。他的旧日同桌,另一位因成绩较差而备受歧视的少年则坦言,老师曾找他及其父母做过工作,劝其转学或弃学,以免影响班级的平均分。他承认,在学校里觉得很压抑,并以“再去,我就要疯了”的言语说服了父母,整整一年没有去上学,老师也没有再去找他。(《南方周末》2001年9月13日)
正是由于这些伤害的“隐性”,使我们很难准确地估量它们会给这些成长中的稚嫩心灵带来多大的危害。而当这些伤害引起人们的重视时,往往已经发生了非常严重的、难以逆转的极端后果,对少年儿童的成长产生了恶劣的消极影响。也正是这种伤害效果发生的潜在性及凸显的迟滞性,隐性伤害始终未能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
校园生活本应充满欢歌笑语,但对许多受到隐性伤害的孩子来说,却可能成为可怕的梦魇。 中国大学排名
隐性伤害:当今校园中状况究竟如何?
2002年,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劳凯声教授和中国少年儿童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共同主持完成的“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研究”课题,对校园中少年儿童的隐性伤害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北京、上海、重庆、山西、山东、湖北、陕西、广东、浙江、辽宁等10省市近6000名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在校生中进行的问卷调查,为我们认识校园隐性伤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实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