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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肃方
[内容]
作为教师,站在讲台,面对学生授课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教师站上讲台“讲课”究竟应该“讲什么”、“怎么讲”,对这一问题的研讨其实为时已是很久了。八十年代,语文界一直倡导“少而精”,反对“注入式”。“少而精”是讲透重点难点;而“注入式”绝非是人们所说的“灌”,绝不是不分轻重的输入。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明确地指出,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活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所在。在语文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就是教学内容,就是教材;具体情况就是教学对象——我们的学生。我们只有在语文教学中认真钻研教材,准确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只有在教学中清楚学生的实际情况,备好课,讲好课才能体现我们在教学中实践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也就是说,语文教学中的根本问题不在于“讲”还是“不讲”,“讲多”还是“讲少”,而是在于“讲什么”和“怎么样讲”。叶圣陶先生说,“尝谓教师教授各种学科,其最终目的在达到不复需教”,这句话的意思即是老师的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不教,让学生掌握方法能自学,能自解,能自通。要强调的是老师的教学,老师的“讲”是前提,“讲”就是要讲透该讲的重点难点,“讲”就要针对学生的需要;讲课的针对性强了,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产生应有的效果。
叶圣陶先生又说:教师的“任务在指导学生的精读,见不到处给他们点明,容易忽略处给他们指出,需要参证比较处给他们提示。当然,遇到实在搞不明白处,还是给他们讲解”。叶老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教学中的“讲”的任务就是给学生点明”、“指出”、“提示”,许多不明白处还须“讲解”。对于教学中如何“讲”的问题,叶老不仅提出了原则和方法,而且肯定了“讲”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学生,他们的任务是学习,要向书本求教,更重要的是要向教师求教。在校长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在语文基础知识方面会有许多疑难问题急需解决,他们在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亟待提高。所谓“传道、授业、解惑”,毫无疑问是教师在教学中“讲”的重要职责。如果不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备课、讲课,只是片面地“少讲”,或者主观地“多讲”都不会达到“最终是不讲”的目的,学生学而无所得,老师的“讲”还有什么意义呢?
笔者现在的教学对象是中专生,他们的语文基础不是很好,语文能力不是很强。应该如何通过“讲”使学生能学有所得,能做到“最终不讲”而使他们的读写能力有所提高呢?谨以刘白羽的《巴黎公社的呼啸》一文为例,试言明之。
《巴黎公社的呼啸》是一篇抒情散文,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认识和掌握作者如何通过联想和想象安排材料、抒发感情的。首先,教师明确点出,本文是一篇抒情散文,然后让学生阅读课文,与此同时,根据本文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思考题。文章抒发了什么感情?通过什么方法来抒发感情的?学生阅读后,回答了第一问,知道作者在文中抒发了歌颂巴黎公社的伟大国际意义及深远意义之情。但是,对第二问却回答不出,因为课文的注释、练习中均无提示。于是,教师指点学生朗读文章开头一段文字:“当我沿着塞纳河行走时,当我从香舍丽榭大街遥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