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外在功利和内在审美的二律背反(1)(2)
2018-03-11 01:22
导读:由此可见,音乐的社会功利是音乐同仪式或其他社会活动共同实现的,如若单从音乐上寻找其外在功利无异于缘木求鱼。所以,实现音乐教育的外在功利需
由此可见,音乐的社会功利是音乐同仪式或其他社会活动共同实现的,如若单从音乐上寻找其外在功利无异于缘木求鱼。所以,实现音乐教育的外在功利需要两个前提条件:第一,选择适当的音乐;第二,把音乐教育放到仪式或其他社会活动之中进行。这两个条件的建立在中外音乐教育史上都有成功的范例,如为了实现社会和谐安定的功能,中国古代雅乐选择了四平八稳的音乐,并将这种音乐的教育放在各种祭祀、典礼仪式之中;为了振奋民族精神的功能,中国的学堂乐歌和救亡歌曲选择了进行曲风格为主的音乐,并将这种音乐的教育放在集会、游行、出征、行军等仪式或活动之中;为了宣传博爱、善良的基督精神,西方教会选择了合唱音乐,并将这种音乐的教育放在教堂的仪式之中;为了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匈牙利选择了匈牙利民歌音乐,并将这种音乐的教育放在中小学课堂之中;为了了解世界和进入世界各地,美国在多元文化的旗帜下选择了世界各民族的音乐,并将这种音乐的教育放在中学和普通大学进行。指望一种音乐和一种音乐教育环境就能实现所有的功利是不现实的。而不同国家和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国际、国内环境也需要不同的音乐教育功利。
二、音乐教育的审美与审美的实现条件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下属学科,始自音乐成为独立的艺术品种之后。音乐作为独立的艺术品种始自巴洛克后期音乐作品以作曲家个人创作为主的音乐新时代。音乐作为独立的艺术品种的标志是审美价值作为评估作品价值的中心位置的确立,体现音乐作品审美价值的主要标准之一是作品的创新性。这就要求作曲家的作品既不能同他人的作品相似,也不能同自己已有的作品相仿,作品的雷同被视为艺术低劣的等义词。在以审美价值为中心的价值观指导下,音乐听众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到音乐音响本身,而对音乐以外的其他因素的注意逐渐淡化,作曲家的注意力也转移到音乐音响自身的创造;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内容逐渐淡化,甚至否定音乐作品内容的存在。在以审美为中心的价值观驱动下,标新立异作为美的代名词逐渐成为作曲家追逐的目标。音乐成为独立的艺术品种以后,音乐的音响美成为听众和作曲家共同关注的对象甚至成为唯一的对象,音乐完成了由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现象向单纯的艺术品种的转化。正是在这种艺术背景下,音乐教育的审美目标确立了,音乐教育是美育的组成部分的观念诞生了。
实现音乐教育中的审美需要三个前提条件:第一,音乐家们必须不断创造出自认为美的音乐作品供音乐教育选择。第二,音乐教材和音乐教师必须选择学生能够理解的美,特别是能够领略和体验的美的音乐作品供学生审美。第三,音乐家创造音乐作品时的美的标准和学生的音乐审美趣味是因时因地变化的,作为审美教育而使用的音乐作品必须跟随这个变化不断更换。音乐的审美教育的成功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一旦某个条件的欠缺或某环节上的差错,音乐的审美就无法实现,从而导致整个音乐教育的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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