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教育机智及其培养(3)
2018-03-24 06:56
导读:悟 悟是教师在知的前提下生成的对教育规律和规则的整体把握及对教育情境独特性的整体理解,是一种百思不得其解,一解豁然开朗的感觉。悟的突出特
悟 悟是教师在知的前提下生成的对教育规律和规则的整体把握及对教育情境独特性的整体理解,是一种百思不得其解,一解豁然开朗的感觉。悟的突出特点是理解的整体性。因为是整体的把握,教师就能够打破事物个别性的分立,在个别中发现一般,又在一般中找到个别的例证。能够有所悟,教师的课堂教学就可以达到庖丁解牛的境界,击其一点而触及全身。
有所悟,除了知的前提,教师观察天赋及丰富的经验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天赋的观察力可以使教师敏锐地感受到问题症结之所在。细微的、有时甚至是难以觉察的线索将暗示着事态的可能性进程,并成为教师处理事情的入手之处。教育经验丰富则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变通能力与对过去类似情境行为方式的快速检索能力,有助于判断的快捷与正确。对于教师个体来说,悟既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实践能力,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与培养来提高。
择 择包括选择和判断。即基于知和悟,对各种模糊、可能性的决断,是把主体的内在教育理论、教育行为及教育行为的对象联系起来的主观意态。选择和判断包括推理和思考,它是教师实践推理能力的具体表现。
作为一种实践推理,选择和判断的大前提是既定的目的,因为选择就是关乎目的的;其小前提是各种可能的行为之理由,包括由知和悟而获得的关于对象、自身及周围环境的信念和认识;结论则是教师准备实施的行为。这里要提醒的是,在教育实践领域,教师准备实施的行为不能仅仅考虑是否能够达到目的,他同时还需要考虑所要实施的行为是否满足善的准则。譬如学生在课堂上讲话,体罚也许既能保证课堂教学秩序,也能保证学生的精神状态保持在教学内容上,但体罚行为本身不符合规范要求,因为教师的体罚行为意味着教师已不是将学生看作有意识的主体,而意味着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不尊重。这使得教师的体罚行为本身表明了一种非教育意义的意旨。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整个推理过程也是教师思索问题、确定处理问题方案的过程,虽然在课堂情境中,一般不允许教师象在备课时或在研究问题时那样从容地长时段深思。但是,教师也可以有或者说允许有短暂的思考时间。这正是教师理智行为的保证,也是教师教育机智之所在。在选择和判断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教师要能够面对非常态性教育情境,不假思索地、理性而恰当地实施某种教育行为。不假思索地、非理性地实施某种教育行为,凭借教师个人好恶,感情用事,是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大忌。它不以教师的知和悟为前提,而是以教师的情绪和冲动为前提。这正是教育机智的对立面。因此在这里要指出,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智首先要避免感情用事。
行 行是可感知到的、使教育机智得以外化的教育行为,是教育机智的具体表征。一切机智,都须通过人们的行为而反映出来。唯有通过教育行为,教师对教育对象恰当的作用、对教育对象的教育影响,才能得以显现。无论是常态性教育情境还是非常态性教育情境,教师的教育行为都隐含着他自己对教育理论的悟解及其内在的教育理论的认同,隐含着对教育对象整体的理解,是教师自己认为恰当的结论。
由于情境的独特性,任何恰当的行为都应该是独特的、针对具体情境而发的。情境的独特性决定了教育行为的灵活性。因此在常态性教育情境中,教师重在化单调抽象的理论语言为生动活泼、通俗的日常语言,能深入浅出、在不知不觉中感悟世界的本质、社会的理想和人生的真谛。在非常态性教育情境中,教师须区别自己面对突发事件实施的行为是教育性行为还是非教育性行为,是与课堂教学有关的行为还是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机智的教师应该以最自然的方式化非教育性行为为教育性行为,巧妙地将无关行为转变为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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