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院校法学特色人才培养初探(1)(2)
2018-03-27 02:00
导读:二、目标定位 高等院校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大致包括学历教育说、精英教育说、通识教育说、职业教育说和基础教育说等,具体到理工科院校,我们认为
二、目标定位
高等院校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大致包括学历教育说、精英教育说、通识教育说、职业教育说和基础教育说等,具体到理工科院校,我们认为法学教育应该是通识教育。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四位一体”式发展,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高科技开发、能源、建筑、生化等领域法律业务和涉外法律业务都需要跨专业的法律人才,对此,理工科院校有其自身优势。基于此,理工科院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应首先定位为通识教育,以普通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为基础,同时结合自身优势学科的特色,将法学与这些优势学科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拓展满足社会需求的法学新兴领域。
确立这样的目标定位,既是对目前理工科院校法学教育面临困境的有效回避,也是对现有优势资源的充分利用。
首先,理工科院校开办法学专业确实面临很多现实困境,例如,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教学师资队伍不足,图书资料缺乏等,其培养能力实难与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抗衡,因此,理工科院校必须面对自己的现状,正确对自己的法学教育进行目标定位,才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培养出社会认可的法学特色人才[3]。
其次,理工科院校的法学教育必须与其优势学科相结合才能谋求生存与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化,与此相关的立法和司法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具备法学和相关专业双重背景的学生,将在这些特定的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理工科院校培养法学特色人才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最能体现这类院校法学教育的特色和价值。开设特色课程,编撰特色教材,实行多学科联合授课,将主流教学与特色教学结合起来,做到既强化学生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与实践能力的训练,又兼顾到学生掌握其他方面的知识,从而使之成为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多重能力的复合型法学特色人才[4],这是理工科院校切实可行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吕建高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中国高校影视人才教育培养问题的观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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