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和谐校园与法治建设的关系(2)
2018-06-26 01:40
导读:另外,自杀蔓延高学历象牙塔悲剧频发,2006年5月16日上午,一名即将毕业的董姓女博士,从校园宿舍楼八层跳下身亡。可以说像董博士这样要强好学的精
另外,自杀蔓延高学历象牙塔悲剧频发,2006年5月16日上午,一名即将毕业的董姓女博士,从校园宿舍楼八层跳下身亡。可以说像董博士这样要强好学的精英最终选择自杀来逃避压力和困惑,凸显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性。
再次是全球文化发展的需要。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两者的真正融合,是21世纪全球文化发展的总趋势,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要求。有科学精神的人文教育,才是有价值的人文教育,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在最高层面上是高度融合、统一和不可分离的。
4 和谐校园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从法治角度看,立法是分配权利与义务、界定和协调利益关系的一种活动。学校管理中的立法指的是制定各种
规章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制约。如学校法人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学校的具体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学校内各个部门、教职工等的权利、义务、职责及相互间的关系。学校建章立制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到和谐校园秩序的建构,需要工会等中介组织的民主参与。给与不同利益主体以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途径,使得各种利益进行沟通、交涉和整合,最终达成各方均可接受。
和谐的校园秩序要求和谐的人际关系。学校是一个由许多人组成的协作系统,与社会的诸多方面发生着各种联系。从这个层面来说,和谐校园与法治建设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和谐校园的内容比法治更广泛,因为法治不能回答道德领域里的一些问题,而和谐校园是以民主法治为基础,法治是实现和谐校园的前提条件。
5 以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系列和它相适应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精神要件。其实质是法律与权力交互作用时人们所做的价值选择和持有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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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理念,和谐校园需要法治理性的宽容精神。学校享有在校内实施管理的概括性权力,但如果仅以权力来保障秩序,维持的只能是表面的和谐。理性的宽容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法治体现,不仅学校管理权力的运用(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这种理性精神。
第二个理念,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重新审视高校的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是当前时代的要求。尊重权利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慎用权力。学生所犯错误是否够得上“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这种剥夺受教育权性质的处分,必须以法治的精神来判断。也就是说,对学生行为“错误”性质的价值判断,并不能代替对其所犯“错误”程度的事实。
第三个理念,以学生为本,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的尊重;在法治理性的宽容信任中,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是校园和谐的基础。法治文明对管理工作者的要求是“认真地对待权利”。
在实体要件上,要限制规章制定的随意性。任何对法律的尊重既是对守法者的要求,也是对立法者的要求。学校制度的立法过程必须充分体现民主精神,在立法程序上保障广大师生的参与权,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其二,倡导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和批判精神是学校环境的一个重要特点。缺失了这个特点,就难以称之为大学。 “徒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