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强并购:中国企业并购新趋势 (3)
2013-06-25 01:21
导读:融机构条例》等法规,去年11月份,又有《合格境外机构者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利用外资改组国
融机构条例》等法规,去年11月份,又有《合格境外机构者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相继出台。
可以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所需的基本法律已经具备。但这些法律制度并没有经过较多的实践,并且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完善甚至不合理的地方,需要逐步完善。现存制度对于垄断行业的并购缺乏完善的限制措施,对于过度竞争行业的并购也缺乏足够的鼓励措施。需要管理层依据具体情况及时解决并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管理层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宽容态度,毕竟我国大规模的并购才刚刚开始,不能因噎废食。
2、环境
中国证券在短短11年里取得了飞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亚洲第三大证券市场。但企业面临的国内环境并不完全有利于企业的并购重组,尤其是企业间的强强并购。
在企业自身方面,我国产业结构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资源配置重复等问题,这些结构问题必然造成企业间强强并购困难,大部分的企业不具备强强并购的基础,少量的企业存在强强并购的基础,但企业间难以融合,并购操作困难,并且存在后期难以整合的问题。
在客观环境方面,国内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地区壁垒严重,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利益不愿意参与并购,而
企业管理层也因为一己私利同样不愿意参与,而只有那些完全符合地方利益和企业管理层利益的强强联合,才能够顺利进行,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并购都要触及到地方利益和某些管理层的利益,完全符合各方利益的并购少之又少,尤其是跨地区的强强并购。另外,涉及到不同部门的并购,同样会因为各部门的利益问题而遇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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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一方面面临经济全球化的强大压力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尤其是能够使企业快速壮大的强强并购,一方面又遇到客观环境的重重制约,实实在在地处于两难的境地。对于这些问题,政府部门需要站在更高的视点上,着眼于整体利益,促进和引导企业的强强并购;而企业领导层更要充分意识到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寻找强强并购的机会,把握汹涌而来的并购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