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现状与制度对策的思考(3)
2014-09-21 01:39
导读:(2)深化身份制度改革。确立在新型的契约型人力资源治理制度下,国家不再充当国有领域雇佣关系的主体,而是以授权主体资格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与职工签
(2)深化身份制度改革。确立在新型的契约型人力资源治理制度下,国家不再充当国有领域雇佣关系的主体,而是以授权主体资格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与职工签订雇佣契约,将劳动雇佣权真正交给市场。变国家与职工间的制度性雇佣为就业单位与就业职工之间的契约性雇佣,推行新的劳动用工制度,企业应当坚持面向社会、公然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录职员,并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打破人为的身份界限,破除干部终身制。
(3)改革和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为人力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环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适时制订和颁布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保***》、《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在内的相关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