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对国有资产治理的深度思考(2)
2014-10-28 01:04
导读: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结果之间,需要一个可以将二者科学的联系在一起的纽带,这个纽带就是“效用”,而现实中构成效用的基础是短期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结果之间,需要一个可以将二者科学的联系在一起的纽带,这个纽带就是“效用”,而现实中构成效用的基础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而理想与现实预期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另外一种表达或实现形式,脱离实际只谈理想,并希看将理想作为国资治理制度的基础,显然是不够科学的。 三、对加强国有资产治理的思考
1.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的缺陷
股份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直接目标。通过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所形成的有效竞争和制约机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推动国企改革的目的之一。固然现实情况与人们良好愿看存在差距,究其原因固然表面上这种现实与目的之间的差距是由于监视不力、出资人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但其本质依然是公有制产权制度下所形成的“效用”机制无法使国有资产的治理目的与治理者个人“效用最大化”目标相一致,所以导致国有资产运营的低效率。
2.如何形成有效的监视、激励机制
在目前产权制度下,如何形成有效的监视、激励机制众说纷纭。从中心到地方都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创立了很多制度和方法,这其中包括,托管制、独立董事制度、期权等。但是时至本日,仍然没有形成一套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视和经营治理的完整成熟模式。目前理论上探讨和现实中尝试的各种?“多元”治理模式,核心内容都是希看建立共同利益下的相互制衡机制实现对公司的治理。为此中国证监会曾发文要求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其想法依然是通过引进外部气力来制约大股东的不法行为,但结果却是令人啼笑皆非,这些由大股东选聘的“独立董事”,不是成为花瓶,就是成为大股东的“门客”。要求这些由大股东选聘的“独立董事”对大股东进行有效监视和治理,这在逻辑上就有题目。而托管是将巨额国有资产委托给身无分文的经营者,结果是国有资产没有保值增值,而经营者却完成了自身的原始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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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法律层面进行哺育有资产治理
从改革的目的和措施角度进行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直接参与对国有资产和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治理和监视,也许是目前正当、公道、有效、可行的办法。而政协作为参政议政的主体直接参与国有资产的治理和监视,将使股份制治理模式更加稳固。由国有资产授权治理人派出的董事、监事与人大和政协派出的董事或监事组成的董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对国有资产治理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治理和监视,也许可以部分地解决投资者缺位和监管不利的局面,从而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监视与激励的矛盾,并达到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进而推进我国的改革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