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同管理的工程量清单编制(2)
2015-01-03 01:22
导读:2、根据工程计价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管理要求对清单作适当调整 (1)清单列项合理的二次拆分调整。在国标工程量清单中,有些清单子项的综合范围较大,
2、根据工程计价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管理要求对清单作适当调整
(1)清单列项合理的二次拆分调整。在国标工程量清单中,有些清单子项的综合范围较大,在实际施工中,如果其中某一程序发生变化将导致整个子项单价的变化。为避免此种现象,在清单列项时需要进行合理的二次拆分,以满足后期履约施工的要求。例如在某些国标清单子项中,装饰做法包括基层、中间层(如找平层)、面层;又如各类现浇混凝土基础(包括条基、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等)中均包括了垫层的工作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上述装饰做法、基础或基础垫层的尺寸或标号的其中一个变更都将涉及到单价的调整,若没有在投标时考虑这一点,在履约施工中,单价的调整上往往存在困难与争议。所以,在分析工序的基础上,在招标阶段就将清单项目拆分,是非常有利于履约过程中的合同价款的管理。
(2)清单单价中甲供材料暂定价和消耗量的设定。一般来说,实际施工当中甲供材料包括装饰性材料、市场波动幅度大的材料以及一些特殊的难于竞争比价的材料,在投标报价中为满足总价评标的需要必须规定暂定价以利于总价的计算。
由于暂定价与实际供应价的不同,导致了合同价款中材料价差的调整。从有利于合同价款管理的需要出发,必须在清单单价中作相应的设计。已知材料价差由材料实际消耗量与材料单价价差两个因素决定。而材料实际消耗量与清单上的工程量是不同的,通常实际消耗量大于清单工程量,这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造成的,因此必须在单价组成分析表中增加设置主材消耗率,要求投标单位投报,相应可以得到甲供供应数量如式(1),材料单价价差如式(2),综合可得材料价差如式(3)。与此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当暂定材料按实际材料价格调整时,除调整材料价差外,管理费、利润、税金也按同比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