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秘书考核制度(2)
2015-12-29 01:12
导读:“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即要求皇帝身边的亲信秘书官要能献计献策,参议朝政得失,防止失误,起参谋、咨询作用,做到者即为最好的参
“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即要求皇帝身边的亲信秘书官要能献计献策,参议朝政得失,防止失误,起参谋、咨询作用,做到者即为最好的参谋式秘书官员;
“承昌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即能及时、准确地收发、传递奏章、诏书,不出差错,这是最好的从事公文收发事务的秘书官员;
“详录典正,词理并举,为文史之最”,即记注朝廷大事详细、正确,起草公文说理深刻,文辞优美者,是最好的文字秘书官员。
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标准,视各人所得“善”“最”的 多少进行考核,分为九等。即:
上上-四善一最;上中三善一最,或四善无最;上下二善一最,或三善无最;
中上-一善一最;或二善无最;中中--一善无最;或一最无善;中下--善最皆无,职事粗理;
下上--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下中--背后向私,职务废缺;下下--居官陷诈,贪浊有状。
考核的程序是每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小考时先由本人写出一年中德、行表现,称“书考”,然后由主官当众宣读,大家评议,定出等级,再张榜公布于官署门口三日,如有不当,本人可以申诉,别人也可以补正,供主官后最后划定等第。然后将考核结果报送吏部。大考则综合各次小考的等第,决定奖罚。凡四次小考总评为中中以上者,升官一级,总评为上下以上者刚升官二级;凡总评中下以下者,则降官或扣发数月俸禄以示贬斥。
可见,唐朝对各级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已相当完整。
宋朝,朝廷专门设立了审官院、考课院,主持对包括秘书官吏在内的全国官吏的考核。其考核标准参照唐朝,列为“四善四最”,分为三等:上等--四善一最或三善二最,中等--一善一最或二善无最,下等--善最皆无。规定每年考核一次,每一任为三年,考核三次。先由朝廷百司、地方官衙的主官对下属秘书官吏的德、绩予以记录,称为“历纸”,作为考核的依据,然后评定等第。最后将考核结果报送朝廷,由审官院、考课院进行审定,称"磨勘"。据此予以奖或罚。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宋朝对秘书官吏的考核,采取下对上层层汇报,上对下层层审核,比唐朝的考核制度又前进了一步。
元朝,由中书省主持对包括秘书官吏在内的全国官吏的考核,地方道、府、州、县的秘书官吏,每人都发给一份统一印制的表格,称"历子",由本人填写姓名、出身、、功过、德能表现,即
自我鉴定,然后交上级审查。规定朝廷百司的秘书官吏每30个月考核一次,地方官府内的秘书官吏每20个月考核一次,考核及格,即可升职,不及格者就卸职。这种考核以年资为主要依据,使秘书官吏但求无过,不求进取,只图熬到年资合格,就可升迁。这种考核方法弊端显著,因此,元朝秘书官吏的素质普遍不佳。
明朝对秘书官吏的考核方法为考课和考察两种形式并用。
考课即以传统的形式对秘书官吏的德、能诸方面进行考核。规定每三年一次,九年中考课三次,然后决定奖罚升降。考课时由主官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评估,送上级审阅,再由吏部复核,鉴定其表现优劣。 考课的评定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九年中考课三次后,总评也分三等,即:
称职--两次称职,一次平常;
平常--两次称职,一次不称职;或二次平常、一次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次;
不称职-一二次平常、一次不称职。
后来,凡九年三次考课后,还须由吏部等部门对秘书官吏进行书面,再参照考课情况定出等第。考试分三方面:一为文理粗晓,即公文写作能力基本过关;二为行移得当,即行文、发文能合乎规章;三为书札不谬,即草拟报告、文书时内容真实、不浮夸、溢美。三方面都合格者为第一等,二方面合格者为第二等,其余为第三等。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考察即由吏部会同都察院,派员对京城百司和地方官衙中的秘书官吏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犯有“八条”罪过。“八条”即“贪”(贪污受贿)、“酷”(对百姓严酷,民愤很大)、“浮躁”(轻浮急躁,办事不踏实稳重)、“不及”(不称职)、“老”(年老力迈)、“病”(患有疾病,不能胜任本职)、“罢软”(疲软涣散,办事吊儿郎当)、“不谨”(作风不严谨、不能保守机密)。凡犯有“八条”之一者,就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