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现状及对策(3)
2016-06-04 01:08
导读:2.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低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零售业市场有效集中度函数关系式的分析,得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1)市场容量的
2.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低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零售业市场有效集中度函数关系式的分析,得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1)市场容量的急剧增长。近年来,随着市场机制和市场调节在国民经济中逐渐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的大多数商品在总体上已形成了买方市场格局。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大幅度提高。对零售业来说,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会以较快的速度提高,从而大型零售企业在整个市场所占的份额便会降低,使市场集中度有下降的趋势。
(2)零售企业的规模过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零售企业向大型化方向有了长足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零售企业,2000年以前尚没有一家,2005年已达到21家之多。但是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相比较,我国零售企业的经营组织规模仍然偏小,缺乏全国性的大型零售企业,更缺乏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零售企业。例如,2005年美国的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销售总额为3154亿万美元,而2005年作为中国最大商业集团企业的上海百联集团公司的销售总额仅为720亿元人民币,若按1美元等于8.0元人民币计算,沃尔玛公司是上海百联集团公司销售额的35倍。由此可知,尽管我国大型零售企业的个数有所增加,且规模有一定的扩大,但从总体考察规模仍然偏小,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3)不合适的低进入壁垒和高退出壁垒。从零售企业进入的角度来看,零售业的经营是为了满足分散型的消费需求,从而决定了零售经营的分散性,造成其规模经济壁垒低。从零售企业退出的角度来看,对大多数中小型零售企业来说,退出时主要面临的是经济壁垒,包括库存商品折价销售或转让、合同违约赔偿、人员遣散费用以及租金等方面的损失,对大型零售企业和国有零售企业来说,沉淀成本等经济因素会产生很大的阻止退出效应。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 提高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对策
1.零售企业需进一步提高自身实力
如前所述,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现有零售企业的规模过小,因此零售企业必须通过管理创新和经营控制的统一,以实现零售企业自身实力的壮大以及规模的扩大。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店铺形式、商品布局、营销手段和技巧等方面的经营管理模式,总体上仍处于对国外零售业先进业态和管理方式的模仿引进的阶段。缺乏本土创新的“拷贝式”成长使零售企业之间很难拉开档次,业态趋同发展,最终导致同地域、同档次、同类型的多家企业之间展开过度竞争。我国零售企业除了在提升零售企业品牌资产、打造零售自有品牌等营销管理方面的创新外,尤其要加强供应链整合工作,通过组织结构创新来妥善解决采购部门、后勤部门与信息部门的职能整合问题,使目前的加盟、连锁等先进的经营方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集中采购、营销联合等方面的优势。
2.加强零售行业自律,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目前,我国零售市场存在着企业间恶性价格竞争、盲目扩张造成资源紧张、信用环境差尤其是零供矛盾不断增加等问题。因而有必要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零售业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促进零售业行业自律和经营规范。建立零售行业信用体系,正确处理和改善零售行业与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创造有利于行业协调发展的信用环境。
3.加强零售业行业政策的正确引导
零售业行业政策应侧重于提高零售业规模经济和调整进入退出壁垒两方面。根据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结构状况,如果单纯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自我扩张而扩大企业规模,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零售企业开放的最后期限已过,缓慢的发展必然不利于我国的零售企业与已经到来的国际跨国零售巨鳄进行同场竞争。因此,借鉴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政府在行业政策方面应该侧重于鼓励企业兼并和联合,鼓励零售企业实行“强强联合”,通过大型零售企业间的联合和重组,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大规模零售企业集团。另外,设计适度壁垒高度,促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向有效市场集中度发展。就提高进入壁垒来说,重点应当是政策法规性壁垒,例如,实行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的“听证制”;制定零售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并配合有关政策来引导零售商业网点的合理发展等。在降低退出壁垒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零售企业实行跨产业转移的指导和支持、完善再
就业工程和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