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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制度的法律思考(3)

2016-10-06 01:14
导读:3.5 对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管辖和法律适用 新劳动合同法对于由于劳动派遣引发的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管辖和法律适用并未做详尽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加

  
  3.5 对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管辖和法律适用
  新劳动合同法对于由于劳动派遣引发的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管辖和法律适用并未做详尽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加以明确。
  劳动派遣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只限于受派员工与派遣机构或要派企业之间,要派员工与双层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如果派遣机构与要派企业之间发生争议,虽然涉及受派员工的利益,但不属于劳动争议。在存在双层用人单位共同侵权或者负担担保责任的争议中,双层用人单位都应当作为被申诉人。在由某一层次用人单位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的争议中,如果争议处理结果与另一层次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前者应当作为被申诉人,后者应当作为第三人。
  异地劳动派遣中的劳动争议,由于派遣机构和要派企业不在同一地方,就当然的涉及到了案件的管辖问题,当两地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一致时,还涉及到法律适用的选择问题。就管辖问题而言,受派员工与派遣机构的争议由派遣机构所在地管辖,受派员工与要派企业的争议由要派企业所在地管辖,受派员工与双层用人单位的争议,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由派遣机构所在地管辖或者由要派企业所在地管辖。至于涉及到的法律的适用,劳动合同的签订以何地的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就适用何地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从其约定。这样做,将更加便于对劳务派遣争议的解决。
  
  4 结语
  
  对于国家来说,劳动关系不稳定、工资水平降低、社会保险基数减少,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新劳动合同法通过增加对劳务派遣的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以及劳务派遣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对于规范我国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对整个劳务派遣秩序的规制,单靠一部法律的出台是远远不行的。要想更好的确保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效果落到实处,需要一些软措施的辅助,需要其他相关的部门的保障,只有这样,劳务派遣才会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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