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企业家”选拔方式的经济学思考(2)
2016-10-28 01:08
导读:与此不同,行政官员知识结构中的最基本要素是政策和法规知识。这种知识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各种培训而获得。作为一个合格的官员,其工作环境对他的基
与此不同,行政官员知识结构中的最基本要素是政策和法规知识。这种知识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各种培训而获得。作为一个合格的官员,其工作环境对他的基本要求是:领会上级政策精神,并率领部属完成既定的任务。因此,对他们来说,最实用的是程序化的办事经验,最重要的是体会政策法规的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虽然有些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官员在长期的接触实践中对某些企业的情况比较熟悉,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但那也只是间接地获得的知识。要实战运用这种知识,还存在一个转化过程。
更何况,不同的产业特征对家的知识结构会提出某些特殊的要求。例如,钢铁产业以特大型企业为主,其产品的技术含量中等,设备更新周期长,因而,虽然对企业家的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相对而言只能算中等,但要求企业家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审慎的决策能力。信息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但却是高行业,技术革新和产品更新的速度非常快,因而,对企业家,不仅要求具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而且能够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反应,有良好的开拓市场意识。与这种实践要求相适应,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企业家的核心知识是在与本企业有关的环境中通过长期的经营实践而形成的,它只适用于本企业或与之相类似的企业,而不适用于其他跨度很大的产业的企业。
可以看出,由政府任命而从行政官员转化而来的“企业家”能“做大”企业,因为转型期的国有企业通常是以合并、兼并等方式来“做大”的,且其运作机制充满浓厚的政府行为色彩,他们的出身背景使其恰好能利用原来拥有的特殊资源——各种行政关系,打通关系。但是,他们却很难“做强”企业,因为其知识结构使他们难于领导企业闯荡市场。他们擅长于利用行政关系来改善企业的某些经营环境,但却拙于对市场运行的洞察,不善于和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化,缺乏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经营创新的能力。
我们还可以用国外的一个经验作为旁证: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几乎所有成功的企业家,其职业生涯都是在企业中度过的,而且有资料显示,大多数在事业上获得成功的企业家,都长期服务于一家公司,即使改换过公司,也往往是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的公司,很难找到长期就业于非经营性部门之后入商海而获得成功的企业家。这些事实说明:即使是职业化的企业家,其知识结构也只是适用于某一行业,并不具备普适性。由此可以想见,从行政类官员转化而来的国有“企业家”能有多大的成功概率呢?
更进一步看,现行的国有企业领导任命制对他们所提供的激励也不利于他们向市场型企业家的转化,不利于他们在实践中获得企业家的核心知识。
从行为动机看,职业化企业家的地位、荣誉和收入都与他所经营的企业的品质、规模和速度密切相关;而且,企业的品质和发展规模,不仅仅取决于他的经营能力,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外在的无形之力量——市场,让市场来评判他的企业。也就是说,市场对企业家的约束是硬性的,对他的经营能力的评判是客观的和可以度量的,惟一的标准是企业在市场中的赢利能力。所以,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多变的市场环境,一方面,职业化的企业家被迫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当工人希望增加工资,股东希望增加分红时,企业家则希望多留存利润,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在这里,企业家代表的是与股东和工人的短期利益相抗衡的企业之长远发展利益。
相比之下,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老总很难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人格化代表。他作为哪一个企业的领导,作为多大规模企业的领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外在的行政力量来决定的;他的工作和待遇基本上不是由他经营企业之业绩的好坏来决定,而是由他本身的行政级别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决定的。说得更直白一点,国有企业“企业家”产生的机制是行政化的机制,其主要依据的是个人的资本(以行政级别为主)和上级选举人的偏好。例如,如果你有幸被选派到一家规模大且实现高额年薪制的企业,你就可以获得很好的待遇;但被选派到一家小企业,就只能获得很低的待遇。在这种行政化的选择机制中,随意性很大,与被选人的企业家素质水平基本上没有什么必然的客观联系。对由此产生的“企业家”,谈论所谓的“企业家合理报酬”,除了能给他们自己带来更高的待遇之外,对国有企业经营状态的改善实在没有什么好处,也不能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