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委托管理方法探讨(2)
2017-04-30 01:01
导读:三、资产委托管理方式的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设立中外合资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国际上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内外投资银行联
三、资产委托管理方式的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设立中外合资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国际上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内外投资银行联合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这样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资产委托管理业务在国内还不普及,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更是凤毛麟角,而国外实力强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则有丰富的经验。成立合资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一方面可以借助境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及投资银行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实现专业管理与国际化运作;另一方面由于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背景可以使合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有更好的切入点,同时也可以对其受托经营国有资产起到监督作用。
专业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后,要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旗下的资产进行筛选分类。资产管理公司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旗下的资产视为“资产库”,对库内的资产进行筛选分类。资产将被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优良资产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主营资产,通过加大投入,使其进入以发展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发展通道;另一部分不良资产通过出售、重新配置等方式,使其进入以保障职工稳定为目标的国有资产退出通道。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委托人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资产委托契约。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根据需要完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及保证职工稳定所需的现金流等多重考虑,结合资产整理的结果,与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协商签定委托契约。契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每年应完成的收益和资产变现指标、资产管理公司报酬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依据委托契约资产管理公司对受托资产实施专家管理。资产管理公司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最终判断目标,重组现有资产,为核心经营性资产引进投资者和技术,充分运用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各种手段为企业融资,提升其竞争力。对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出售、再开发等方式力争变现。资产管理公司对“资产库”内的运作是分阶段的,未进入运作阶段的资产仍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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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依契约获取收益。这些收益大部分应以现金形式体现,除优先用于支付离退休、下岗人员费用外,大部分将用于发展新项目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新项目时仍可依托资产管理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由资产管理公司为新项目和企业配置专家型人才,实施财务型的投资管理。
四、实施资产委托管理产生的积极作用
委托管理实现了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真正分离。实施资产委托管理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过去单纯控股型管理逐步转向财务型管理,以收益最大化为最终判断目标,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在契约授权范围内由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专家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职能上将更专一,它就是国有资产法律意义上的代表,依法行使出资者权利,不再直接经营企业。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集中精力行使目前仍然必须承担的社会化和行政性职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社会化职能主要指职工的稳定问题。目前我国的
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离退休、下岗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费用还主要依靠企业支付,这需要大量的现金,这也一直是困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题。实行资产委托管理后,通过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对非经营性资产出售变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以获得现金用于支付离退休、下岗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费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直接经营所属企业,将会有更多精力去解决下属企业市场化转型过程中职工稳定问题,为下属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能轻装上阵快速发展。
通过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实施市场化、专业化的资产整合,有利于培育有真正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数额庞大,质量参差不齐,单靠自身运作很难引进合作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设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及投资银行的广泛资源和信息优势,引进国际资金及战略合作伙伴和先进的技术,实现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大产业规模。同时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契约授权,委派专业人才管理受托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可避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优秀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