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中国行政治理制度改革(2)
2017-05-05 01:10
导读:4.行政法制不健全或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我国的行政领域上还有很多法律空缺,比如行政审批的手续非常繁琐,而且各地都有不同,这方面就需要相关
4.行政法制不健全或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我国的行政领域上还有很多法律空缺,比如行政审批的手续非常繁琐,而且各地都有不同,这方面就需要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加以规定。较之无法可依,实在有法不依的危害更为严重。我国的行政机关治理职员普遍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这不仅极大的破坏了法律的权威,而且也不利于进步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认同感。
二、关于行政制度改革的个人看法
1.从行政机构进手,努力推进行政机构设置的改革。在纵向结构上,适当的减少我国行政治理的层级,比如江苏已经开始逐步撤销地级市,这样有利于政令的畅通,还可以减少很多行政本钱。
2.严格我国的行政编制,真正做到由岗定人,杜尽因人设岗的情况,这样做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还有利于选出最适合岗位的治理职员。编制的制定应当公道,对于编制外的工作职员应当严格控制数目。
3.努力加强行政监视的力度。首先要完善系统内部监视,进步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影响力,逐步做到对政府的每个重要行政行为实施监视,进一步加大审计机关的审计广度和深度。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立法、行政、司法外第四大权力的作用,积极监视和报道行政机关的行为,协助政务公然的推进。参政党、人民政协和全体公民也应进步参政意识,积极行使手中的监视权力。相信,有了强有力的行政监视,我国的行政制度改革一定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4.完善立法并加强依法行政意识的宣传教育。对于很多行政领域的法律空缺,我们应努力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更有现实意义的则是,进步全体行政治理职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依照已有的法律办事,增强行政行为的权威性,进步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总结
通过对我国目前行政治理体制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当前的行政治理缺乏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以及规范化的机构设置。我们应当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促使我国政府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从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治理型政府;从官僚机构臃肿的政府转向实干而精简的政府。
总之,我们应当努力促使我国的政府从棱柱型向衍射型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同时又不过多的干预经济和市场。只要我国的行政制度改革能向这个方向发展,政府一定不会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相反还会成为我国加进WTO以后保障我国人民、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