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对策(2)
2017-08-05 06:13
导读:二、 对救灾款物管理的建议 我国地域广大,灾害发生频繁,救灾款物管理应制度化、规范化。笔者根据本次地震救灾款物管理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下对救
二、 对救灾款物管理的建议
我国地域广大,灾害发生频繁,救灾款物管理应制度化、规范化。笔者根据本次地震救灾款物管理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下对救灾款物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备灾救灾体系
本次地震救灾的基本生活物资如矿泉水、方便面等,相当部分通过空运等方式运送,成本太高(有的一瓶矿泉水达到50元/瓶,一般的也要10多元/瓶),存在资源的浪费情况。因此,在应急状态下,如何快速、有效、低成本地组织救灾物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笔者建议遵循救灾基本生活物资就近提供的原则,政府备灾部门应建立救灾物资供应企业名册,应直接从备灾生产企业中就近生产和提供,减少基本生活物资的长途运送,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二)建立应急状态下的资金物资管理制度
地震事发突然,在救灾款物的管理上,有时不太可能严格执行正常状态下的管理制度。因此,有必要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救灾款物管理制度。要充分考虑到在灾害发生后,大量物资的收发工作主要是志愿者参与的具体情况,建立起既保证资金物资的安全,又能保证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符合实际的应急制度。
(三)补办物资收发手续
在紧急情况下,对于救灾物资的收发采取特事特办的做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一旦救灾工作逐渐进入正常程序,则需要全面清理前期物资收发情况,补办物资收发手续。
对于确实不能完善手续的,建议单独造册、专门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后期物资管理,则手续必须完善,否则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定向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层级反馈制度和捐赠款物使用结果反馈制度
对于定向捐赠款物,目前采取“层层下拨、逐层分配、分级管理”的方式,致使捐赠款物使用结果的信息难以准确归集和公布,捐赠人和社会各界对定向捐赠的最终使用结果以难以知晓。这就可能影响到境内外广大捐赠人的积极性。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笔者建议采取定向捐赠款物的层级反馈制度,建立“定向捐赠款物分配与发放跟踪卡”和填报“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反馈报表”,以此为基础向社会公布一一对应的定向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同时,向每个捐赠人书面反馈“捐赠款物使用结果”(若数量太多也可以只对大额捐赠书面反馈,而小额捐赠采用公示方式反馈),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完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制度
笔者建议采用以下形式:
1.实行捐赠账册公开制度。社会要求对捐赠物资信息实行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接受捐赠的部门或单位应顺应民心,公开捐赠款物的专门账册,供社会各界查询。
2.分类公开捐赠款物信息。对于捐赠款物,均应公布其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量及使用结果(数额)等信息。对于定向捐赠款物,应努力做到一一对应,说明捐赠款物的来龙去脉;对于非定向捐赠款物,也应按规定公布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建立捐赠款物信息数据查询库。将全部捐赠款物信息输入数据库,查询人可通过输入捐赠者姓名或名称查询捐赠款物的信息,也可通过输入捐赠金额等其他参数进行查询,这样将极大地方便群众。
4.建立有关部门管理费用提取使用的公开制度。有关部门在管理救灾物资和资金时,要发生相应的成本费用。是否提取管理费,这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布管理费提取及使用情况,并应将此制度化。(六)定向捐赠款物应按规定调剂分配
定向捐赠的款物,在捐赠款物过于集中同一地方同一项目的情况下,接受捐赠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经捐赠人书面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调剂使用。如都江堰市聚源中学,通过红十字会的定向捐赠资金就超过一亿元,对于这种捐赠款项过于集中的情况,可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 39号,2008年5月31日发布实施)等规定进行调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