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对策(3)
2017-08-05 06:13
导读:(七)统筹规划灾后重建资金的合理使用 灾后重建工作量巨大,涉及的资金物资数量也很大。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重建资金,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七)统筹规划灾后重建资金的合理使用
灾后重建工作量巨大,涉及的资金物资数量也很大。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重建资金,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笔者建议:要对各种灾后重建资金的来源加以统计,如定向和非定向资金,政府、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投入的资金等。对重建资金的分配要统筹考虑,比如,要合理安排定向捐赠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领域,如果捐赠资金过于集中,在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对于公益性社团组织的资金,要尊重这些组织的自主性,由这些组织按规定程序对资金自主使用;对于没有得到定向捐赠和社团资金支持的灾区,则由政府统筹安排,确保灾后重建资金分配的公平、公开和透明。
(八)规范救灾款物账册登记和实物管理工作
物资接受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补办物资收发手续,补充完善款物的账册登记,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布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建立捐赠物资价值和品质鉴定制度
捐赠物资接受单位不具备对物资品质和价值进行鉴定的能力,可能会导致公益性捐赠物资出现假冒伪劣和价值虚高的情况,个别捐赠单位甚至可能利用公益性捐赠可以按年度利润总额12%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而国发〔2008〕21号文则规定汶川地震捐赠可全额扣除)的税收政策,进行不正当的税务调整,从而给国家造成损失。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建立捐赠物资价值和品质鉴定制度,配备价值评估人员和质量鉴定人员参与捐赠物资接受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 [2008] 39号).2008-5-3.
[3]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 21号).2008-6-29.
[4]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 22号).2008-7-3.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国办发 [2008] 51号).2008-6-13.
[6]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2008-6-1.
[7] http://www.scredcross.org.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