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国际会计协调与趋同的基本态度和所面(4)
2017-08-10 06:29
导读:当然,对于当今世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大趋势,我们一直有十分清醒的熟悉。尤其是在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加进到了应用
当然,对于当今世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大趋势,我们一直有十分清醒的熟悉。尤其是在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加进到了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行列中,中国也应当不失时机地捉住这一机会,跟上会计国际化的步伐,而不是被动等待。但是,从上述对我国会计环境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现阶段要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机尚未成熟。
我们以为,当前我国的会计实务从根本上来讲,可以分为四类,对于不同种类的会计实务我们将采取不同的国际化策略:
(一)第一类会计实务是中国的经济交易事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而且两者所处的环境也相同。对于这类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国将积极促进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甚至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相同的会计原则。
(二)第二类会计实务是中国的经济交易事项在形式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会计环境,其经济实质却并不相同。对于这类交易事项,中国就不能简单地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内容,而应当从实际出发,按照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来规范其所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毫无疑问,这样做的结果有可能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内容不同,但是这样做是与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相适应的。
(三)第三类会计实务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经济交易事项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已经比较普遍,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可能还没有,或者才刚刚起步。对于这类交易事项,我们将展开有关研究,做好相关预备工作,待这些交易事项实际发生或者较为成熟时,可以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有关会计准则。
(四)第四类会计实务是中国特有的一些经济交易事项,在西方发达国家是没有的或者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没有规范的。对于这类经济交易事项,中国需要制定其专门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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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对于上述第一、三类会计实务,中国将积极推进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而对于上述第二、四类会计实务,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还无法直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或者还无法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找到现成答案。为此,我们一方面将积极争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可中国特殊的会计环境及其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另一方面也将呼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能够更多地考虑像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又处于转型经济时期的国家所面临的特殊会计题目。
总而言之,中国已经加进wto,并且正在以十分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履行加进wto时的有关承诺,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国经济融人世界经济体系也已经是一个不可扭转的趋势。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吸引国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中国企业也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到境外发行股票、债券、吞并收购、投资设厂等,所以,不仅世界经济的全球化需要有一个全球公认的会计准则,中国经济的发展实际上也迫切需要一个全球公认的、又易于操纵的会计准则。为此,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全球公认会计准则的努力,财政部作为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也将积极参与有关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