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监视与内控(2)
2017-08-13 04:06
导读:我国贸易银行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报表制度,中间业务信息透明度差,中国人民银行难以对贸易银行的中间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视与治理,因此,对中间
我国贸易银行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报表制度,中间业务信息透明度差,中国人民银行难以对贸易银行的中间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视与治理,因此,对中间业务的信息表露制度加以规范是对中间业务进行宏观监管的条件条件。信息表露的主要内容包括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及其公允价值。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在这方面的进展较大,先后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第105号《对具有中间业务风险和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揭示》、第107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揭示》及第119号《对金融衍生工具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揭示》,对中间业务风险和公允价值的表露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针对某些中间业务制订具体规章制度
针对某些中间业务制订具体规章制度可以进步金融政策的有效性。法国规定,资产负债表外的承诺项目必须受偿债能力的约束,假如票据发行便利是由银行安排的,其偿债能力比率规定为5%,假如是由非银行机构安排的,其偿债能力比率规定为25%。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制订了衍生工具信息表露的方案,要求金融机构每季度表露一次有关衍生工具交易方式、交易金额和盈亏额的具体信息。
(四)建立同一的中间业务风险监测体系
1988年7月通过的《巴塞尔协议》,对中间业务按风险程度作了分类,风险系数从0-100%,因交易基础、中间业务各类、交易对象而加以区分,如下表:
中间业务风险系数
1、直接信用代用工具和承兑100%
2、某些与交易相关或有项目(如履约
担保书、投标
保证书、认股权证)
50%
3、短期的有自行清偿能力的与贸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跟单信用证)
中国大学排名 20%
4、销售和回购协议及有追索权的资产出售100%
5、远期购买承诺,远期存款承诺100%
6、票据发行便利和循环包销便利50%
7、期限超过1年的其他承诺(如正式的备用便利,信贷额度)
50%
8、期限少于1年的承诺或可撒消承诺0%
中间业务的风险系数又称为“信用转换系数”,把中间业务的本金量乘以一个信用转换系数,就得出一个相当于表内业务的信用量,然后再回进《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五个风险级别中的一种,经与风险权重相乘便可得出风险权重的资产。
我国中心银行应当在《巴塞尔协议》所确定的框架原则基础上,建立同一的中间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风险检测体系。这样,贸易银行办理的中间业务就可以动态地反映出来,中间业务的风险程度也可以通过信用转换系数计算出来。有了同一的中间业务风险监测体系,金融监管机关可以对不同贸易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的风险进行量化比较,同时又能够将中间业务的经营纳进金融宏观调控的范围予以监视。
(五)加强清算系统和支付系统的建设
中心银行加强清算、结算与支付系统,可以缩短标准化交易日与终极支付日的时间差,保证主要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增强各种金融工具的市场活动性。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四大国有贸易银行等20家单位共同发起组建了金融清算总中心。金融清算总中心是一个会员制的事业单位,通过为各会员提供快速、正确、安全、可靠的服务,努力达到降低各会员支付清算业务的本钱、进步服务质量的目的。同时,金融清算总中心通过会员提供服务,对社会资金流量流向进行监管分析,为制定货币政策提供及时、正确的依据,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贸易银行中间业务风险内控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我国贸易银行应鉴戒国外贸易银行的成功经验,加强中间业务的内部风险治理,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治理系统。
(一)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
贸易银行针对每一种中间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制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对轻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贸易银行要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从基本制度上保证中间业务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各个经办部分必须根据上级行的授权,严格按照操纵手册所规定的程序办理各类中间业务,稽核审计部分和上级主管部分则根据操纵手册对其进行检查、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