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监视与内控(3)
2017-08-13 04:06
导读:(二)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的基础性治理 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的基础性治理是贸易银行完善中间业务风险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
(二)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的基础性治理
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的基础性治理是贸易银行完善中间业务风险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制度,例如对较长期限的贷款担保和承诺,应定期(3个月、半年或一年)重新协商合同条款,以减少信用风险。
2.制定保护性条款,审核授权买卖的证据,要求对方支付保证金或抵押。
3.公道确定和调整中间业务的价格,贸易银行可按客户的信用等级与业务的风险系数收取佣金。例如,在美国,期限短、质量好的备用信用证业务收费率为担保金额的25—50个基本点;期限长、质量差的收费率为125—150个基本点。
4.重视前台交易和后台治理的结合。贸易银行中间业务的治理职员不但要管好前台交易,也要加强对后台的结算、报告系统的治理,强化治理、交易、清算三分离体系。
(三)运用中间业务的风险治理新技术
我国贸易银行可鉴戒国外贸易银行中间业务风险治理新技术,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治理中间业务风险。
1.建立风险的电脑控制系统。
美国信孚银行在这方面有成功的经验。信孚银行中间业务(尤其是衍生工具)全球治理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和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日常监测系统、电脑信息与决策系统,通过
数学模型向高级治理层提供市场的最新变化、最新技术和产品信息,帮助其分析市场趋势,决定资本额、止亏限额和活动性限额。1994年2—5月国际金融市场因美国利率忽然调高而出现大幅调整时,完善的电脑控制系统成功地帮助信孚银行减少了在衍生市场的损失。
2.进行资产组合治理。
大学排名 资产组合治理,即通过资产组合多样化来治理中间业务的风险,以通过某种资产的盈利来抵补另一种资产的亏损而取得整体盈利。拥有的资产组合越多,则风险越小。
(四)坚持中间业务经营的自律制度
我国贸易银行坚持中间业务经营的自律制度,是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现行的分业治理模式下,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视,严格业务经营范围,规范业务经营领域。
二是对目前中间业务信用风险度相对较高的担保、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要视同贷款严格治理,比照贷款治理办法执行,一旦发生风险,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坚持协议的合规正当性。很多中间业务都是以委托或代理的形式开展的,而双方协议是中间业务的基础环节,委托人的口头表示不能成为办理业务的依据,贸易银行应当坚持合同的书面化,并对委托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四是代理业务要坚持不为客户垫付款项的原则。代付业务先付款,再代付;代收业务要先代收款项,再同一清缴。同时对客户双方的经济纠纷,银行不得参与。
中间业务的风险系数又称为“信用转换系数”,把中间业务的本金量乘以一个信用转换系数,就得出一个相当于表内业务的信用量,然后再回进《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五个风险级别中的一种,经与风险权重相乘便可得出风险权重的资产。
我国中心银行应当在《巴塞尔协议》所确定的框架原则基础上,建立同一的中间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风险检测体系。这样,贸易银行办理的中间业务就可以动态地反映出来,中间业务的风险程度也可以通过信用转换系数计算出来。有了同一的中间业务风险监测体系,金融监管机关可以对不同贸易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的风险进行量化比较,同时又能够将中间业务的经营纳进金融宏观调控的范围予以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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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清算系统和支付系统的建设
中心银行加强清算、结算与支付系统,可以缩短标准化交易日与终极支付日的时间差,保证主要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增强各种金融工具的市场活动性。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四大国有贸易银行等20家单位共同发起组建了金融清算总中心。金融清算总中心是一个会员制的事业单位,通过为各会员提供快速、正确、安全、可靠的服务,努力达到降低各会员支付清算业务的本钱、进步服务质量的目的。同时,金融清算总中心通过会员提供服务,对社会资金流量流向进行监管分析,为制定货币政策提供及时、正确的依据,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