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3)
2017-08-18 02:18
导读:(一)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的公民导向制度。以奥斯本和盖布勒为代表的企业家政府理论提出了“顾客导向”的政府再造策略,希望政府能向企业学
(一)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的公民导向制度。以奥斯本和盖布勒为代表的企业家政府理论提出了“顾客导向”的政府再造策略,希望政府能向企业学习,视公民为政府服务的顾客,制定顾客驱使政府的制度,视顾客为关怀的对象,以顾客的需求为行为指南,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使政府自觉、高效地为顾客服务。既然政府服务的宗旨是秉承公民意志,最大限度满足公民的需求,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政府服务必然体现“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原则,以公民诉求为导向,即以公民的期望决定策略设计的蓝图,以公众的需求决定服务的内涵和方式。因此,我们应该重新认识社会与政府的主从关系,从制度上实现政府的决策与行为由“以政府为中心”向“以公众为中心”的转移,必须疏通政府与公众对话的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充分倾听民意。
(二)摸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制度。公共选择理论对“非市场失灵”的充分阐释及其产生的理论影响颠覆了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理论基础,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摆脱困境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公共服务的垄断,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但是,鉴于国情,我们切不可完全照搬福利国家模式,相反应坚持“覆盖面广、水平适度、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初级卫生保健、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以保护弱者为重点,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从而实现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
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失灵可以用市场化手段来弥补,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机制能够替代政府解决所有公共服务问题。公共服务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需要我们寻求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模式,这就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即公共服务除了依靠政府和市场供给和协调以外,还应积极推动不同的民间组织(包括企业组织、贸易联合会、金融中介、劳工和农民组织以及商业协会等等)发展起来,这样,政府的基本职能将更多地在于促进这些组织的发展,并与其相互作用,形成一种新的协调制度,而较少直接干预资源配置。显然,这一观点不同于建立在市场——政府二分法基础上的传统分析,它认为很大一部分公共服务应由分散的民间组织来协调,政府的活动主要是促进这些民间制度的完善。[6]政府则将其精力高度集中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上,通过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激励和约束环境。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现代政府治理的一项基本准则,是政府观念、体制和行为上的一场革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基本上是在封闭状态下运行的,信息不公开、信息不对称、政务不透明,造成了极高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甚至使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在新的服务型政府体制下,政府信息原则上是一种公共产品,提供政府信息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按照开放型政府的“游戏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是制度,不公开是例外,在政府应公开的信息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政府信息的获取权;政府拒绝提供信息要负举证责任。
(四)建立政府服务绩效的评价制度。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各级政府的政绩评价体系,但是与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整体价值理念仍然相去甚远,因此,必须重点加强对政府的服务建立相应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
政府服务绩效评价就是根据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效能、能力、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判断和评价。政府服务绩效评价首先必须明确评价的主体,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多层次、多渠道的。其次,政府绩效评价必须确立一定的评价标准,这些标准一是社会效益目标,二是效率,三是公平性,四是适应性,五是可操作性,六是要符合公共行政的伦理和民主价值。在政府服务绩效的评价方法上必须从公共行政自身的特质入手展开探索,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建立客观、适用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