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嬗变对制度反腐的现实意义(3)
2017-08-25 01:56
导读:(三)巡视制度放大制度反腐威慑力 腐败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个“反”字上。否则,巡视工作易陷于被动状态,走入“先腐败,后巡视;再腐败,再巡
(三)巡视制度放大制度反腐威慑力
腐败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个“反”字上。否则,巡视工作易陷于被动状态,走入“先腐败,后巡视;再腐败,再巡视”的怪圈。为了避免发生这种尴尬,中央提出了“注重预防”和“预防为主”的治腐思路。巡视制度的监督具有前瞻性,可以对“一把手”廉洁奉公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有效地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而对一些腐败堕落的领导干部使之暴露于阳光之下,净化党风政风。
改革开放三十年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皆表明,中国的现实要求走制度反腐的道路。改革开放以后,从胡长清、成克杰、李纪周、丛福贵、刘长贵、慕绥新、王怀忠到近年的李嘉廷、刘方仁、程维高、杜世成、陈良宇等“位高权重”的省部级高官的“落马”,从一定意义上讲要归功于巡视制度的反腐效能。这些活生生的例子足以证明,解决腐败必须从制度层面上釜底抽薪。
“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必须受到制度的监督和制约,否则难免导致腐败。防腐反腐应倾向于以制度来监督“一把手”的权力,对权力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巡视制度的相对独立性保证巡视员不畏权贵,依法独立行使巡视权力,从而放大了巡察监督权的威慑力。随着巡视效果达到一定高峰,要通过制度去物化固化巡视成果,把成果的累加转向制度方面的发展。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可以说是预防惩治腐败的一项重大制度创举;可以说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可以说是关系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我们期待《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出台,它必然会印证这样一句话:一定要靠制度反腐。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参考文献:
[1]邱永明.中国监察制度史[M].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刘太祥.试论秦汉行政巡视制度[J].
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
[3]李小树.秦汉魏晋南北朝监察史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4]袁悦平.巡查制度的历史考究与巡视制度的借鉴[J].湖南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4).
[5]王义.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借鉴意义[J].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5).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师索.从权利反腐迈入制度反腐[J].人民论坛,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