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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企业委托与代理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早在上个世纪80 年代就已经在西方企业广泛实施,并取得了极大的成果。上个世纪90 年代,国内学者和企业界开始探讨这种激励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应用并付诸实施。近年来,理论界不乏关于如何设计、改进和推广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和有关公司治理的著述,但是,对股权激励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研究还不是很深入。本文结合目前实施股票期权实践来分析,找出目前股票期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期为企业采取该激励机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股票期权;公司治理;激励;作用
一、公司治理概述
1、公司治理的概念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2、公司治理的主客体
(1)公司治理的主体
在探讨公司治理主体之前, 必要先回答一个问题,即公司是谁的? 从传统公司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是理所当然的所有者,股东的所有者的地位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从这个意义说, 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传统的公司法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之上: 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可以充分地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这样,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就会实现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然而在现实中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股东的利害作为一种个体利害在很多场合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害是不相容的。另外,支撑现代公司资产概念的不再是唯一的货币资本, 人力资本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且它同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在公司的运行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公司就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而成的和约。成功的公司既需要对外增强对用户和消费者的凝聚力, 也需要对内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因此我认为,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局限于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
(3)公司治理的客体
公司治理客体就是指公司治理的对象及其范围。追述公司的产生,其主要根源在于因委托—代理而形成的一组契约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契约关系具有不完备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因而才产生了公司治理。所以公司治理实质在于股东等治理主体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以解决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在现实中所要具体解决的问题就是决定公司是否被恰当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的对象有两重含义:第一、经营者,对其治理来自董事会,目标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恰当, 判断标准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二、董事会,对其治理来自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目标在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否被恰当,判断标准是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投资的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