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物的责任分担与利益分享——公共事物管(6)
2017-09-06 01:13
导读:我们认为,把“利益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管理改革的终极目标最恰当不过了。公共事务,实质上体现的是公共利益。过去,我们在公共事务管
我们认为,把“利益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管理改革的终极目标最恰当不过了。公共事务,实质上体现的是公共利益。过去,我们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三者的统一。无疑,这是正确的。只有三者统一,才能实现共同利益,才能“共享”。遗憾的是,实践中却总是将个人利益从“统一”中剥离出来,又总是以公共利益的“理由”限制、削弱甚至“牺牲”个人利益,而且,这种“牺牲”长期得不到“补偿”。久而久之,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真诚与热望受到伤害,人们对待公共事务就变得冷淡、虚假应付。消极抵触,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蛋糕”迟迟做不大,甚至萎缩。实际上,这已经造成了公共事务领域的恶性循环。
公共事务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势必要在制度上和宏观环境上创造“利益共享”的局面。使更多的人走出私人生活的领域,乐于与他人合作交往;更多的人乐于投资于社会公共事务,承担社会公共事务。在公共事务中,个人的权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待遇是互惠的,利益是共享的。这样,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的“蛋糕”才能越做越大,人人共享的资源才能越来越丰富,社会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空间才能越来越广阔。这方面,大连。上海、南京等地社区建设的成果,深圳市志愿者组织“义工联”的活动,都是成功的范例。今年,国家将要实施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据2000年12月 6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为推动公共事务管理的改革,实现“利益共享”开创了制度先例。
中国改革开放的设计师邓小平曾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还提出,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作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和推进工作的出发点。可以说,只有实现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开放,才能促进公共事物丰富和发展,公共利益充实和扩大,而能不能够实现“利益共享”,是检验以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为目标的政府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是检验政府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制度成功与否的标志,是检验政府是否真正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标志。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社会又处在大变革大转折大发展的过程。因此,任何~项改革与创新的举措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都将有一个实验推广的阶段,都应当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我们坚信,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将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文化的全面进步,极大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