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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财产权的本质分析(3)

2017-09-06 01:43
导读:其次,关于竞业禁止条款。这里的竟业禁止条款是指,一些企业和受训人员约定受训人员不满服务期限离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在本行业其他企业工作。

  其次,关于竞业禁止条款。这里的竟业禁止条款是指,一些企业和受训人员约定受训人员不满服务期限离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在本行业其他企业工作。企业出于防范不正当竞争、保护商业秘密的考虑,与受训人员签订竞业禁止条款是合理合法的。关键是“受限时间”怎么确定。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对受训人员收益时间的确定。如前所述,受训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形成新的人力资本,以此创造出新的物质财富是有时效性的。受训人员在某个时间段内所形成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在刚开始时有其先进性,但经历一段时间后其先进性会随着社会进步而逐步削弱,直至丧失。其运用这一人力资本而终身受益显然是不可能的。上述的“受限时间”在确定上应该以受训人员的收益时间为参考。具体来说,应该以社会普遍认可的,人力资本财产权的所有者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技能的更新年限为准。另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竞业禁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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