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失灵及其纠正与防范(1)(2)
2014-02-08 01:34
导读:二、我国“政府失灵”的纠正与防范 (一)明晰政府角色、地位。科学界定政府经济功能 1.政府干预必须基于市场失灵。政府的职责是弥补市场缺陷,超出
二、我国“政府失灵”的纠正与防范
(一)明晰政府角色、地位。科学界定政府经济功能
1.政府干预必须基于市场失灵。政府的职责是弥补市场缺陷,超出这一界限的政府活动就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在市场失灵并不存在的领域政府不应该干预,更不能企图代替市场。凡是市场能做的应该放手让市场去做。因为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市场可以比政府更好地进行资源配置,更有效地组织生产,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在竞争不充分时,政府应该做的是创造条件促使其竞争充分,而不是直接参与,与民争利。我们引进政府,是为了使市场失灵的范围和程度缩小,使市场机制能够承担更多的配置职能,而不是为了代替市场。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应该也必须有序地不断退出一些经济领域,还位于市场。
2.政府干预必须考虑政府的能力范围和干预效益。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是校正市场失灵,但并不是说所有的市场缺陷政府都能完好修补,政府有它自身的能力范围。有些缺陷政府可以修补,有些政府则不能修补并且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同时,对有些政府能够修补的市场缺陷,政府不一定要去修补,因为修补有一个成本问题。从本质上,政府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有收益也有成本,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才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
3.依法干预,权力制衡性。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的作用不仅仅在于约束经纪人行为,更在于约束政府,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市场失误需要政府干预,政府也有干预义务和责任,但政府干预主要应依据符合经济理性的且依据立法机关批准的有关法律、规制公开进行,而不是随心所欲的直接干预。在引进政府干预时,必须强化权力制衡体制和法治建设,只有这样,政府干预才具有更大的合法性,才能更准确地释放自己的能力,在纠正市场失灵的同时防止自身的严重失误。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组织架构
1.明确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提高政府机构的市场化程度。过去我国政府改革总是重复着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其结果是机构越来越多,办事越来越复杂,效率越来越低。这主要是在改革中没有彻底改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市场化程度,就是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才能提高政府效率。
2.精简机构和人员,有效压缩政府规模。减少政府可使用的资源数量,可以减少工作人员。对现有的政府职能进行并构、重构,该分得分,该合的合,该设的设,该放的放,政府只保留自己应尽的职责,其他职能则转移给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合理调整政府工作人员的成本一收益,使其权责相对称,并与其他职业劳动者的成本一收益相近。调整权力寻租的成本一收益,加大反腐力度,完善相关法律,使权力腐败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
3.完善权力监督的制衡体系,强化权力监督。以权谋私为核心的腐败是导致政府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加大法治化监督和惩治的力度,尤其是要尽快建立、完善权力监督和制衡体系,强化对权利的监督。权力具有强制性、腐蚀性和扩张性,公共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它就会遭致非公共利用,会被用来强制性地侵犯他人利益,这便是腐败。治理腐败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驾驭、控制公共权力机制。
(三)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水平
转变政府职能要以服务导向代替传统的政府中心主义,要从直接的、行政的、参与的、人治的管理转变到间接的、经济手段为主的、裁判式的、法治的、规范程序化的管理。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政府运行的顺畅度,对运行效率也有很大的影响。转变管理职能和提高行政水平的主要措施有:强化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提高公务员的理论素质和决策智慧,使行政决策更科学、更合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树立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公平性意识,克服因政府行政水平的影响而出现政府失灵。要在四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通过制定政策,改善管理,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使投资性的经济发展型政府转变成为公共服务性的经济促进型政府。第二,在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规制方面,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给企业松绑,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为经济发展创造空间。第三,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
行政管理体制。第四,从约束政府部门和官员的任意权力,反腐败和促进机会平等人手,而不应只盯住对收入的再分配,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公平的土壤,从根本上解决不公平的问题,确保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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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米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