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主的两层含义(2)
2014-07-12 01:05
导读:“大众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主张经济权力的分散化,反对经济权力过渡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美国“反垄断法”在1894年的出台,就是当时轰轰烈
“大众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主张经济权力的分散化,反对经济权力过渡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美国“反垄断法”在1894年的出台,就是当时轰轰烈烈的“平民运动”争取的结果。美国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持有工业公司股票的额度限制,也是“大众主义”反对金融和工业资本紧密结合的产物。只有了解美国“大众主义”的深厚传统,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罗斯福总统1933年任命的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第一任主席道格拉斯(William Douglas)著有《民主与金融》一书。⑺
从经济自由不能导出经济权利
对于宏观层次的“经济民主”的另一种反对意见,是认为“民主”将妨碍“经济自由”。但是,这种反对意见是基于“前霍菲尔德”时期(Pre-Hohfeld)的法学观点,它已被霍菲尔德以后的法学发展所有力驳斥。
霍菲尔德(Westey Hohfeld)于1913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杂志上发表了他划时代的论文《论应用于司法推理的某些基本法学概念》⑻。他尖锐地指出,以前的
法学理论犯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即误以为“自由”逻辑上包含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换言之,霍菲尔德认为,一个人有做某件事的法律自由,并不逻辑上意味着他(她)做该件事时享有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一个厂主雇佣非工会工人的“自由”,并不逻辑上意味着他(她)有阻止工人组织工会的“权利”,而工人组织工会实质上就是干涉厂主雇佣非工会工人的“自由”。⑼
关于“自由”不能导出“权利”的更一般的法学论证,是“竞争性损害”(competitive injury)或“不受补偿的损害”(Damnum Absque Injuria)。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经常损害竞争对手的权益。如果按照“前霍菲尔德”时期的错误观点,则市场经济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我在另一篇论文中,已论述了市场经济只有通过打破绝对的财产权,才能得到发展⑽。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因此,“后霍菲尔德”(Post-Hohfeld)的法学理论认为,“有自由,并不一定有不受干涉的权利”--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当然,这里的干涉并非任意的行为,而是通过民主和法制的过程界定并重新界定经济行为者的权利。换言之“权利”并非从“自由”概念中逻辑地导出,而是由民主过程去界定的。例如,美国公司进行股票交易的“自由”,并不自动表明它具有什么样的“权利”,它所具有的“权利”是1933年民主通过的“联邦证券交易法”所界定的。由此看来,“经济民主”不但不妨碍“经济自由”,而且还是赋予“经济自由”具体内含的基础。
以上,我简略地讨论了宏观层次上“经济民主”的含义,并回应了两种反对意见。下面我将讨论微观上的“经济民主”。
后福特主义与固定成本的灵活性
我所说的微观上的“经济民主”,是指在企业生产中贯彻“后福特主义”原则,其核心是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讲的“即时或无库存生产”(just-in-time,or inventoryless production):“无库存的妙处,不仅在于节约库存成本;更在于及时暴露生产中的质量问题。在有库存的情况下,工人可以被动地遵照管理者的命令埋头生产,不问上、下道工序的半成品的质量;但是,一旦库存没有或很少,工人们就不得不关心上、下道工序的质量,积极参与团队协作,从而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⑾
可见,“即时或无库存生产”是一种“背水一战”的生产
哲学,它“迫使”劳动者的创造性、主动性和合作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在这里,经济民主与经济效率达到了统一。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与“背水一战”相联系的“后福特主义”的另一要旨,是使“固定成本灵活化”,即把“固定成本”变得不那么“固定”了。这是因为“固定成本”并不是由技术设备所唯一决定的,而和生产组织的灵活性有很大关系。例如,著名的“丰田生产方式”(后福特主义的先行者),起源于将原来被视为“固定成本”的换模(die-change)时间减少。这样一来,即使是小批量生产,也是合算的了;因为“规模经济”的重要性,原本是在“固定成本”灵活化,批量也就可大可小,依需求而定了。而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丰田之所以能够减少“换模”时间,是他们取消“换模专家”(die-change specialists)、由一线工人协作换模的结果⑿。在这里,经济民主与经济效率又结合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