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我见(1)(2)
2014-08-04 01:55
导读: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化”字作何解释?人们虽然解释了“中国化”的涵义,但忽略了对“化”字本身涵义的说明,以至于对“中国化”的理
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化”字作何解释?人们虽然解释了“中国化”的涵义,但忽略了对“化”字本身涵义的说明,以至于对“中国化”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上述有些理解并不符合“化”的概念。举例来说: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必然包含着“化”,但不能把“结合”和“化”等同起来。即使马克思主义直接运用于英国(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以英国为典型的),同样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民族化或本土化固然很贴近中国化,但是,民族化不过是在民族形式上的具体化,况且,单纯的民族化,不能解释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在民族化、本土化上的重大区别。根本和枝叶的关系,是同一肌体在发育成长过程中不同组成部分的关系,不涉及化不化的问题。时代化和现代化所表明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与时俱进,也不属于化不化的问题。对任何原理和原则都应当灵活运用,但灵活运用和“化”的涵义有所不同。最确切的涵义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这也正是毛泽东的本意。
第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体系的创新是什么关系?在不少人看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中国共产党基本理论思想发展的三个里程碑——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但是,他们没有进一步说明,作为三个里程碑的理论思想,是完全从马克思主义“化”出来的,还是属于理论体系的创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体系创新之间是否可以划等号?
总之,我们必须对马克思主义本身作出明确界定,必须对“化”的涵义作出确切解释,必须说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体系创新的关系。
二、什么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涵义,关键是搞清楚“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各自的涵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这里暂时撇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前提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一个默认的前提,这就是:确认马克思主义本身是科学的、正确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党章一直申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同等重要;但如果离开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个前提,就谈不到“中国化”,如果这个默认的前提不存在,或者出了问题,就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
至少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一,修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者把不属于马克思的理论思想强加于马克思,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果“化”的结果把马克思的思想“化”没了,甚至变成对他的思想的否定,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而是修改马克思主义了(无论这种修改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例如:如果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释成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资本(从而作为人格化资本的资本家的劳动)也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那决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是修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如: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将消除商品生产(这既是这种生产方式的结果,也是消灭阶级的条件,因而是共产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有人从中国现阶段的实践得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生产”的结论,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思想,如果将这种认识说成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看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不正确的,这是强加于马克思。但是,换成另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存在商品生产。这种认识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如果未来的实践证明,商品生产永远不能消除,那么,马克思的基本理论就有问题了,就必然被新的理论所代替,但不能叫做“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再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之点,是不能跨越的。如果有人认为“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绝不是马克思的观点,也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但是,如果讲,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中国可以走一条社会主义道路,则是正确的,同样符合唯物主义历史观。这里的问题在于,我们没有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区别开来,没有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开来,没有把人类社会第二阶段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区别开来,没有把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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