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可以由许许多多“小私”构成(3)
2014-08-29 01:13
导读:文所述,可以把它概括为:私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消灭个别私有建立小集体 的公有,小集体的公有相对于大集体来说又是一种私有,又逐步消灭小集体
文所述,可以把它概括为:私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消灭个别私有建立小集体
的公有,小集体的公有相对于大集体来说又是一种私有,又逐步消灭小集体私
有建立大集体的公有。可见,消灭私有制是逐步渐进的历史过程,而不能跨越
中间阶段。《宣言》的论述已十分明确:“消灭私有制是消灭资本主义最后最
完备的私有制,而不是消灭个体、小资产者、小农的私有”因为:“那种财产
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工业的发展已经把他们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
[2]”
2,资本主义私有不是简单的小生产形式的私人占有,而是少数人对社会
化的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马克思在论述小生产方式转变为社会化生产方式时
认为:“劳动者对他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
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其他生产资料
的分散为前提的。这种方式必然要消灭,而且已经被消灭,它的消灭,个人的
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
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被剥夺了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3]”从这
段论述可以看出,小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是
一种私有制形式向另一种私有形式的转变,即简单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多数
人的生产资料被少数人所控制的私有制。马克思在论述小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化
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再转化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时认为:“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
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
主义私有制转化为公有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
[4]”从这段论述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私有”已不是简单的小生产形式的
私人占有,而是少数人对社会化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
基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对私有制应分三种情况来考虑:第一种是对简单
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这种私有制存在于小农生产、私人作坊等经济形式
中,由于它的生产资料占有者相互之间的生产联系并不十分紧密,因此,一般
来说,一个私有者停止生产对另一个私有者的生产生活不会构成太大的影响;
第二种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归少数私人占有制。在这种私有制下,劳动者生产
的产品不是由劳动者拿去卖,而是占有生产资料的少数人享有出卖权和资本增
值享有权;第三种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归全民以个人股份形式占有的“全民私
人公共占有制”。这种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因为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且
紧密联合,生产资料已经成为了大家的共有财产,但是,这种共有性依然有量
的差别,即股份有多有少。那么这“第三种私有制”是不是我们梦昧以求的社
会主义公有制呢?暂不能这么说:因为这种所有制形式并不能有效地阻止一些
巨商(官商)大量收购社会股票后又退回到第二种私有制,又出现垄断剥削,
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答案至少有一个特点,即:不是靠强制力调
节,而是靠人们掌握真理后的一种自觉行动(目前有人提出:研究劳动力经济
学,建立劳动人民股份制,即:实现劳动力商品化、资本化、折旧化,可以有
效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知识经济越炒越热,为建立劳动力经济学摇旗纳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喊,并很有可能成为广大人民接受劳动力是资本的突破口)。
3,对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社会化的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要准
确理解,全面把握。鉴于对私有制三种情况的理解,引起对资本主义基本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