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碰撞与文化交融:全球化中的两种景观(7)
2014-09-24 01:17
导读:离开了这一点,废止缠足本身就谈不上有什么“进步”意义。我们知道明清时代我国南方许多地区对妇女的压迫并不表现为缠足,而是表现为役使妇女从事
离开了这一点,废止缠足本身就谈不上有什么“进步”意义。我们知道明清时代我国南方许多地区对妇女的压迫并不表现为缠足,而是表现为役使妇女从事比男人更重的体力劳动。因此不仅不提倡、甚至是禁止下层妇女缠足的。“奴婢俱赤足行市中,下等之家女子缠足则诟厉之,以为良贱之别。”[6]这样的“放足”当然不是什么妇女解放政策。
清初满族统治者在强迫汉族男子剃发留辫的同时也曾强迫汉人妇女放足,当时规定:若女子违法缠足,其父为官者要撤职查办,兵民之家要处以杖刑40大板,再加流放充军。并且实行保甲连坐,若有缠足而十家长不能稽察,也要打40大板,外加枷号一月。甚至该管督抚以下各级文官有疏忽失察者,也要交吏兵二部议处。然而汉人对此进行了坚决抵制,毕竟上述处罚还不像“留发不留头”,人们还顶得住。于是到康熙六年,清廷终于不得不解除缠足之禁。这就是后人戏称汉族对满族“男降女不降”的由来。然而今天看来,汉人坚持缠足固然不再那么值得自豪,满族统治者的强迫放足当然也与自由无关,而的的确确是一种文化压迫。
可见缠足与否(或者隆乳与否)是一回事,强迫还是自由又是一回事。前者事关“文化”,而后者事关制度。文化不可比,而制度有高低,以维护无优劣可比的“文化”为理由,阻碍有高低可分的制度之进步,与以改进制度为借口搞文化的强制同化,同样是毫无道理的。
争取制度碰撞与文化交融的良性互动
根据上文理解的文化定义,我以为所谓中国文化真正的内核并不是以往人们或褒或贬的、带有制度安排内涵的“儒家文化”,不是只有一部分中国人讲的,甚至是光讲而不做的某些书籍,而是真正代表五千年以来一以贯之的、真正反映中国人思维特点因而也涉及行为特点的那些东西。例如作为单音节词根语的汉语和作为形声字的汉字所导出的那些思维方式,这些方式在新的世界上也许会有以前未曾发挥出来的活力。简单点说,我认为的霸权(这可能是如今名符其实的一种“文化霸权”),在信息化进一步向纵深的时代会遇到挑战,单位符号信息量更大的汉语是更有希望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其次,与包括西方主要语言在内的其他语系相比,汉语(以及汉藏语系的若干语言)有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它的每一个音节(“字”)都有其独立的语义,构成所谓的词根。而西方语言没有“字”的概念,只有纯粹表音而无语义的“字母”,若干字母组成“词”才有了语义。每一个音节都有独立语义的这种语言如果说能思维方式的话,我想它是有利于形成“每一个个体都有独立价值,都是独立的意义单元”这样一种观念的。尽管“文化决定论”不能成立,最能保障个体意志自由的制度也不是我们首先创立的,但中华民族在这方面的创造力也不可低估。中国人建立过亚洲第一个共和政体,如今中国人在一个地区创造的民主宪政转型也比世界同类地方更成功。因此那种以为“文化劣根性”决定了中国人只能当奴才的说法是毫无道理的。至于中国人在市场中表现的“商战”才能,更是世所公认的了。香港、新加坡这些地方不只是GDP增长快,经济自由度也连年居世界头几位,超过绝大多数欧洲国家。
每个音节都有独立语义的汉语有利于培养个性(只是“有利于”,并不是说讲汉语者都有个性),而作为形声字的汉字又有利于培养凝聚力。由于汉字不是拼音文字,方言差异极大的中国人仍能拥有共同的书面文化,避免了古罗马文化因拉丁语的方言化而消失这类其他文化常见的命运。过去这造成了中国文化的“连续性奇迹”,今后这种书面文化统一性形成的凝聚力仍然有利于全球化时代中国人的发展。
至于与制度相联系的那些思想观念,即我们常说的儒家、道家等“文化”,在全球化伴随的制度变革中也会发生嬗变。“西儒联盟取代法道互补”,是笔者对这种嬗变的一种看法。
19—20世纪之交中国的“西化”和“传统批判”运动的遗憾可能不在于批判过多或者继承过多,而在于可能批判了一些不该批判的或者是批判过分,同时又继承了一些不该继承的。具体如“五四新文化运动”,我以为它的局限性(它的功绩这里就不说了)与其说是过于激进或是过于保守,不如说是:它在反儒这一点上是过于极端了,而在反“法”(法家专制传统)上又远远不够,以至于后来出现了那场“批儒弘法”的灾难。而实际上,中国以往“罢黜百家”则罢矣,真正“独尊”的何尝是孔孟的那种“儒术”。所谓性善论、仁治说、伦理中心主义不过说说而已,“百代都行秦政制”才是真正的传统“硬件”,而“软件”则如王夫之所言:“上有申韩,下必佛老”,有权者行“法术势”而指鹿为马,无权者圆融通透而“难得糊涂”,致使性恶论、厚黒学、权力中心主义和“儒之吏化”泛滥成灾,形成“法道互补”之弊。而儒家虽然不是什么“超越性”的救世法宝,却也并非中国进步的主要障碍,除了“民贵君轻”、“因民所利”、“不欲勿施”和“有教无类”等资源如今仍然具有生命力外,原初儒家的小共同体本位取向至少在现代化进程前期也不是压制个性自由的主要问题,相反它在与“西学”会融后(这一点至为重要!非此则儒学难以走出“儒表法里”的怪圈)还可能有助于消除法家专制传统。所以,我在文化上还有一个主张,那就是西儒会融,以消解“法道互补”(即强权与犬儒
哲学的互补)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