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视角中的地区差距(5)
2014-12-04 01:14
导读:(三)规范中央地方关系中央政府对公民的控制形式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中央政府?非政府组织?公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民、中央政府?
(三)规范中央地方关系中央政府对公民的控制形式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中央政府?非政府组织?公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民、中央政府?公民,三个阶段的历史变化意味着中央政府权威的不断加强。“要想建立一个完整的国家组织体系,政府就必须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然而中央政府权威的不断加强,并不意味着非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完成了历史使命而被存放到“博物馆”中去;相反,它们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央、地方政府职能都不断滋长的情况下,必须规范中央地方关系。
规范中央地方主要关系包括:一、规范中央地方权能关系。中央、地方政府各有自己的权力范围和职责功能,同时也因此而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地方政府在自己的权能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处理本地方的事物,中央政府不应越权干涉;但是地方政府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逾越自己的权能范围。二、加强中央地方关系制度化。制度化是现代政治稳定的保障,也是现代政治发展的主导性标志。在我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过程中,中央地方关系变化频繁,必须以制度规范之。在此基础上,中央对地方的调节要靠经济和手段为主,辅之以行政手段,并以此推动我国政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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