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2)
2014-12-24 01:53
导读:与此同时,作为高校权力结构的两个方面,二者不是截然分开的。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在于使大学办得更好、更有特色,实力更强。要达到这一目标,恰恰
与此同时,作为高校权力结构的两个方面,二者不是截然分开的。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在于使大学办得更好、更有特色,实力更强。要达到这一目标,恰恰需要强
化学术,尊重学术权力的存在,确立学术权力的地位。行政因素不能不从学术角度加以考虑,不能不包含学术因素。而学术权力也不能脱离行政权力单独行使,变成学术霸权。这两种权力既不能相互取代,也不能相互泛化。正如薛天祥教授认为的:“对行政权力的过分强调必然会影响从事学术活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过分松散的学术权力则将有损于大学效率的提高和整体目标的实现。”实际工作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常常是交织在一起的。因而在“教授治学”的基础上还必须有一位校长治校,统辖全部大学事务,对大学进行科学管理。因此,两者又具有一种交互性。
(2)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更应是一种协调发展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权力结构是行政权力模式。校长不仅是学校的最高行政权力代表,而且也是学术权力的核心;在院、校、系的等级结构上,权力中心明显上移;在基层,教授很少有机会进入各层次的决策过程,即使对学术事务也无多大的发言权,而系主任大多是校长在基层行政权力的执行代表,尽管他是学术权威,也不大可能关注教授的意见。
基于我国现行的高校管理模式的现状,我们有必要借鉴一下外国高等学校的管理经验。从国外的几种权力模式看,无论是学术权力占主导的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大学,还是行政权力占主导的法国大学;无论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制衡的英国大学,还是行政权利与学术权力分离的美国大学,它们的共同点在于:其一,各国都存在一个二元结构,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结构。各国都很重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学术评议会注意吸收行政人员,行政机构注意吸收教授的参加。其二,各国重视权力关系的动态发展,根据社会和高校发展的需要不断地调适其管理权力,使其权力模式更加有利于高校的发展与创新。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二元权力结构是大学发展不可或缺的。行政权力的作用在于使大学内部各部门相互联系,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学术权力的作用在于提升大学的学术品位,赢得良好的学术声誉。二者如果能够和谐一致、共同发挥作用,便不会产生权力失衡现象,大学的发展机制就会顺畅。所以,摆正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位置与关系,力求在二者之间建立一种协调发展的关系是必要的,而且是有利于大学的健康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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