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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2014-12-24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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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摘 要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的关系一直是高校乃至教育界有争论的话题,不论从过去的以行政权利为主导还是到今天的予以以学术权力为主体的转变,两者的关系是众说纷纭,各有其理。随着高校规模不断地扩大,理顺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对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更有效的运行、高校更健康的发展必要性已十分明显。主要从两者的内涵、性质、以及现状进行了反思,认为两者是一种既相对独立、又具交互性、协调发展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 学术权力 行政权利 关系 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近年来高等学校的合并与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的关系的协调发展对高校以一种更健康的发展姿态来迎接未来的挑战是十分重要的。高校的管理体制就其本质而言,它体现为权力在管理的各阶层和高校内各个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分配,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权力作用关系。这种分配的模式和作用关系,即构成权力结构。从权力的性质分析,人们通常认为:高校的权力包括两种类型,即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
1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概述
高等学校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是两种具有不同含义和性质的权力,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运行方式以及应用范围。与此同时,这并不说明他们没有统一性,他们共同的目标是协调发展、培养人才,形成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以促进学校的发展。
所谓学术权力,是指学术管理的权力,主要由高校各学术机构和学术人员所拥有的权力。在高等学校,学术权力主要表现为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招生等方面的管理权力。
所谓行政权力,是指由高校各级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所拥有的权力。行政权力主要表现为校长、处长、科长等行政管理人员的权力。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可能由学术人员担任,但是这些人在其岗位上所行使的权力仍是行政权力。
2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现状
(1)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模糊。行政权利与学术权力常常交织在一起,造成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越位。这样的体制不利于高校民主、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的建立,进而影响高校的健康发展。
(2)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目前高校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改变。在机构改革中,许多高校没有认真地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只是对行政权力重新进行拼装组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来设置管理机构,处、科级干部较多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许多院校进行的校、院、系三级管理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但实施时却出了一些问题,有级别的干部越来越多,办事效率越来越低。
(3)行政权力泛化。大学内部行政权力的泛化必然造成对学术事务过多干涉,因此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冲突是难免的。在高校中诸如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大多是作为咨询机构,大部分学术事务是由行政权力来决定,行政权力的泛用导致了行政人员与学术人员的冲突和对立。学术人员认为行政人员在制定政策时更多的是考虑本群体的利益,教师应有的权利得不到体现。教师要承受诸多的压力,比如评定职称时的外语、计算机考试,论文要在何种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生的评价、专家的评价、同行的评价等等。而行政人员的压力较小,干部能上能下目前还未能全面彻底实施。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3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新认识
基于我国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现状的透视,笔者认为有必要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再一次诠释两者之间的关系。
(1)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是一种既相对独立、又具交互性的关系。我们可以明确区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首先,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主体、客体以及运作方式不同。大学学术权力的主体主要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权力的客体主要是学术事务。大学的学术权力不是外部赋予的,而是大学的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是大学本质特性的外化,主要依靠学者自身的权威对客体产生影响,运行方式是自下而上的。行政权力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构以及行政人员,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通过法律、政策、指示、指令等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其次,从权力的作用范围看,学术权力越是在基层其影响力越大,而行政权利则相反。另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价值取向上存在冲突。学术权力追求的是保证学术标准得以贯彻,学者所从事的学科得以发展,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力得以保障;而行政权力的价值定位是保障大学组织目标的实现,保证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得以落实。不难看出,两者是处于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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