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增长中的低度政治发展─泰国模式分析(5)
2015-07-06 01:28
导读:泰国立法机构权力的有限性也与传统上泰国政党的脆弱有关,过去,政党只不过是几个宗派的松散的结合体。政党的凝聚力、忠诚性、纪律性普遍薄弱,民
泰国立法机构权力的有限性也与传统上泰国政党的脆弱有关,过去,政党只不过是几个宗派的松散的结合体。政党的凝聚力、忠诚性、纪律性普遍薄弱,民选议员常背离自己的政党,投入到另一政党的怀抱。另外,由于周期性的军事政变,使许多政党缺乏延续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政党的脆弱,阻碍了政党的制度化过程。泰国政党党派林立,选举的结果往往是组成多党联合政府,没有一个政党能在众议院占据多数。例如,1975年,泰国二十个政党被选入众议院,但没有一个党派获得多数席位。这种多党联盟政府显然是不稳定的,结果,在1976年1月就被众议院解散,同年十月,军队就发动了政变。实际上,许多政党只不过
虽然一度受到民主运动的冲击,泰国官僚精英仍然掌握着各种政治资源,大多数官僚精英(包括军官和文官)依然极力反对议会和压力集团。他们认为民主会导致混乱和不安,并妨碍政府的管理,民选议员也成了批评的对象。从1978年起,泰国国民议会被牢牢控制在军官和文官手中,并以压倒多数通过了新的宪法,将强权授予行政机构。在38个部长职位中,只有三名民选议员,其余的由高级官僚、专家和军队担任。然而随着民主思想的逐步深入,泰国官僚政治又面临新的挑战。一场广泛的行政改革势在必行,但这又使泰国官僚进退维谷,改革应该从官僚制度内部进行还是从外部着手,以赋予官僚外政治组织以更大的权力?在泰国官僚结构中,权力只集中在一小撮人手中,而能同执政者争夺权力的集团或组织也很少。权力的争夺主要在宗派之间进行,权力的更替也主要是宗派的更替。在军队中,陆军的势力最为强大,在陆军内部,只有极少数人(一般是每次不多于六人)是至高无上的权力争夺者或分享者[15]。每一次政变都是由几个军官发起,要么迅速遭到镇压,要么短时间内取得成功。靠政变上台的军官只需惩罚少数敌对分子,另外,颁布新的宪法主要是限制官僚外势力,加强官僚的自我权力。因此,每经历一次政变,官僚的权力不仅未受到损害,相反还得到了加强。政权的交接只是权力顶峰上的极小范围的人事变动,而顶峰以下的官僚并未发生变化。泰国政变的频繁性与官僚的稳定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政治动荡强化了官僚体系的稳定性。这样,尽管首都不断发生政变,而泰国各种行政管理机构仍以惊人的稳定履行其日常职责,保持着各地的法律秩序,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确保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决策的实施。(即使在最偏僻的农村,税收仍照常进行,官僚的权威仍被人们认可。)也就是说,泰国的政治结构依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泰国历来有军人干政的传统,随着战后泰国经济的发展,军人干政的势头虽然受到一定的抑制,但相应的替代政治势力却并未完全形成。尤其是泰国的政党,目前还无法组成足以控制局面的政治力量。在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面前,执政的军人或是政党头目,以及各部部长们,都尽可能地利用短暂的在台上的机会拼命地捞钱,以致腐败盛行。而腐败盛行引起人民的不满又给下一个政变者提供了口实,于是政变依然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再次发生,结果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当然,泰国的经济发展也使得一个通过实业而富有的阶级逐渐形成,他们的代理人也希望通过金钱竞选的方式进入政坛,一些企业家也通过资助或是自己亲自竞选而进入政界,这也是金钱政治能够在泰国生存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由于泰国的政党数目众多,加上军人集团对政党活动的限制(在65年以前,军人政府甚至明令各种社会集团不得从事政治活动或以政治目标为宗旨),这就使得泰国的政党无法得到各种利益集团的合法支持并逐步地发展壮大起来。一些企业家尽管力图进入政界,但都无法以利益集团的代表而只能以个人身份加入政党,这就削弱了政党作为社会利益集团代表的政治作用。由于不能准确地为自己代表的利益集团定位,泰国的政党之间纲领性的差别很小,人民几乎无法从各政党的纲领去区分各个政党,政党也就没有办法改变自己“乌合之众”的形象,所以,目前泰国政党还无法成为一种政治上的主导力量,真正的政党政治的出现也还十分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