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科生和台独分子之间——对民进党高层的一(2)
2015-07-12 01:15
导读:现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民进党“中常委” 苏贞昌 台湾大学法律系 现任民进党主席 彭明敏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政治科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国际航空法
现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民进党“中常委”
苏贞昌
台湾大学法律系
现任民进党主席
彭明敏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政治科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国际航空法法学硕士
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台独”教父
李鸿禧
台湾大学法律系
东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博士
民进党 “头号军师”,“凯达格兰学校”校长,汉语圈内宪法学的泰斗级学者
谢长廷
台湾大学法律系
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硕士、博士课程完成
民进党前主席,现任“行政院院长”
陈隆志
台湾大学法律系
美国培植的“台独理论大师”、陈水扁所谓的“台独启蒙者”
张俊雄
台湾大学法律系
前“行政院院长”
蔡同荣
台湾大学法律系,
南加州大学
政治学博士。
现任民进党立委,公民投票促进会创始人,“公投台独”的主要鼓吹者
蔡英文
台湾大学法律系
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硕士
英国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
现任民进党立委,前任“陆委会主委”,“法理台独”和“公投制宪”的主要鼓吹者
表三:台湾民进党“公众性”人物法科背景举例
在民进党的中高层人员中,法律人或具有法科背景者也有相当的比例:民进党自主席以下,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常委、中执委、中评委共计49人,具有法科背景者共14人,占总数的28.6%;而在处于权力核心的主席、正副秘书长和中常委共17人中,具有法科背景者达10人,占总数的58.8%。相比之下,国民党和亲民党中虽然也有一定数量的法科生,但较之民进党则远为不如:在国民党中高层的三十九人中,具有法科背景的仅五人(包括一“名誉法学博士”);在亲民党中高层的三十三人中,具有法科背景者也仅五人。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在当前台湾最大的三个政党中,具有法科背景者均占据一定比例,但民进党显然拥有绝大多数的法科生资源,无论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远超其它两党——这就是台湾政坛中法律人的独特状况,也正是本文所要分析的现象。
二、基本逻辑(1):法律人与法治社会的政治
在探讨本文主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对西方有关法律人参政的理论问题作一梳理。一般认为,在西方的法治化进程及第三世界的逐步现代化中,律师在政治进程中以不同的方式起着直接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作为理论家。通过详尽地阐述国家权力的实施或为限制统治阶级的霸权的建立提供法律根据的学说直接影响政治思想;或者通过法律思想(如社会契约或个人权利)融入政治观点中施以间接的影响。
(2)作为制度的设计师。律师和法官不仅修补漏洞,而且帮助设计和建造这个大厦本身。
(3)转化和公开社会冲突。律师常常会将一个社会中存在的矛盾提送至法院而使之尖锐化。律师的特点是将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转化为法律技术问题而提交法院。这往往有助于将隐藏的政治冲突变成公开的法律冲突。在这种冲突从隐藏走向公开的同时,他们自己也从背后走向了前台。
(4)直接作为政治阶层的成员。几乎在所有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律师都是政治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律师作为统治阶级队伍的根据需要有一个长期的法学教育过程。
(5)作为中间人。律师在个人、团体甚至是整个阶层和政府之间,在商业公司和国家机构之间,在当地资本家和跨国资本家之间等等作为调解人常常是很活跃的。这里重点强调的是他们以一种更有益于舆论政治和控制政治而非冲突政治的方法在相互对立的利益之间所起的协调作用。这种作用也被帕森斯等人称为法律人的“间质性”。他认为法律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就是一种“间质”(interstitial);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普通公众之间的缓冲器(bu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