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1960年中国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2)
2015-08-16 01:34
导读:这些情况,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1959年4月7日,他写信给汪锋,要求调查西藏的社会情况,其中涉及宗教问题的有:西藏共有多少喇嘛;喇嘛庙对所属
这些情况,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1959年4月7日,他写信给汪锋,要求调查西藏的社会情况,其中涉及宗教问题的有:西藏共有多少喇嘛;喇嘛庙对所属农奴的剥削压迫情形;喇嘛庙内部的剥削压迫情形。(注: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7月版,第99页。)事实上,藏传佛教内存在的问题,已不是什么宗教信仰问题,而是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问题,是封建主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问题,它已严重阻碍了藏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藏区经济落后、藏族人口不能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藏区社会发展的主要阻碍。不对藏传佛教制度进行民主改革,就不能彻底解放藏族人民和其他信仰喇嘛教的少数民族人民的社会生产力,就不可能进行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也就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对藏传佛教制度进行民主改革。(注:参见汪锋:《在喇嘛教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1958年10月7日。)
就伊斯兰教的情况来看,同样存在着宗教压迫的现象。当时有关部门就此对甘肃和宁夏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宗教负担很重。西北回民的宗教负担,平均占每人年收入的20%以上。据宁夏吴忠地委的调查,每个回民每年的宗教负担,高的达全年收入的30%,低的也在15%以上。这个自治州的吴忠市东塔寺合作社,回族社员每人每年的宗教负担平均占全年收入的19.8%。更为严重的是固原回族自治州和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宗教负担,平均要占每个回民收入的30%以上,其中有的乡、社竟达56.8%。宁夏西吉县的沙沟乡,甚至达到年收入的57.8%。这些地区回民的宗教负担,比之对国家的税赋(甘肃1957年的农业税,平均占农民年收入的7.55%),一般要高出1倍乃至3倍。同时,回民专区还存在部分封建所有制。如宁夏的清真寺和拱北尚有土地4187亩,出租给合作社或由群众无偿“代耕”,甘肃在这方面的情况也大体相同。还有一种无偿劳役,就是信徒经常要给拱北、道堂作各种零活,不给报酬,教主、阿訇可以随意支配教民为他们服务。甚至有个别地方,在土改中分到道堂土地的群众,还要暗中给道堂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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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和大规模的宗教活动,耽误生产,浪费财物。例如,按伊斯兰教经典规定,成人每天要五次礼拜,每年封斋一月(白天不饮不食)。新中国成立后,经常礼拜的虽是少数,但封斋却是比较普遍的。在西北地区,特别是在有门宦的教派中,宗教活动的次数更多。哲赫林耶教派教主的历代祖先生辰、死忌都是节日,称作“尔买”,每年计有大小“尔买”300多个。每逢大“尔买”,教民几乎每户都要去人,给教主送牛、羊、财物,大吃大喝,耗费十分惊人。这些制度,妨碍着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回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改善。
阻碍文化发展。由于宗教的束缚,回民妇女上学的人数比之汉族相差很远,且强迫儿童学经文。有一部分清真寺设有经文小学,更多的清真寺利用暑假或寒假,招收大批小学生“补习”经文。宗教还干涉科学知识的宣传,特别反对关于宗教来源、世界来源和人类来源的科学宣传,个别地区的书店甚至连讲这类问题的小册子也不能卖。一些宗教领袖反对文化娱乐,对回民的文化生活和回民文化艺术的发展有很大消极影响。(注:参见杨静仁:《宗教压迫是压在回族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
因此,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是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要求。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杨静仁在
会议发言中提出了对回族伊斯兰教制度进行改革的问题。他的发言,实际上代表了广大回族干部与群众的愿望,反映了当时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的普遍要求。为了正确引导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宗教制度方面的改革,1958年6月4日至7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在青岛召开了座谈会,着重讨论了伊斯兰教宗教制度改革问题。李维汉在会上的讲话指出:“现在的伊斯兰教的
规章制度,不简单是宗教信仰的表现形式,……它那一套规章制度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生活习惯上,世世代代地把回族紧紧地捆绑起来。而且有许多宗教制度是同封建的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整个说来,伊斯兰教在历史上当回族反对外来的民族压迫的时候,曾被作为‘团结的纽带’,‘斗争的旗帜’,这是它曾经起过积极作用的一面。但是回族发展到现在,这个积极的作用基本上已经过去了。……各地的情况都说明回族宗教制度中的封建性的剥削、压迫,是一种保守落后的东西,并且成了回族发展中的一个绊脚石。”(注: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59页。)宗教制度的改革势所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