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保证党的作风不断优化(2)
2015-08-30 01:11
导读:其一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特有的党内民主制度之一,能否高质量地举行民主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个地区、
其一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特有的党内民主制度之一,能否高质量地举行民主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党的
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邓小平早就说过:“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这是一个小集体。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同伙夫、勤杂人员等同志们编在一个党小组里,那是起不了多少监督作用的。当然,根据党章规定,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9-310页。)这段话表明,领导干部的好作风,首先是在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中形成的,而在民主集中制度中,民主生活会又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有些地方党组织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往往是走过场。对此,笔者以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没有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而得以进一步具体化。近年来,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已经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恰恰在最关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上,往往出现自我批评轻描淡写,批评异变为“希望”的现象。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当规定:一方面,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批评必须触及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民主生活会上每人都必须对他人的思想、工作以及自我批评的内容、态度作出评价,即必须以批评这种方式对其他同志给予诚恳的帮助。上级组织部门则将民主生活会上每个人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之一,使其对于评价干部的重要性,不亚于干部的工作业绩。那些在民主生活会上态度暧昧、既不愿触及本人的“三观”,又怕得罪人,只讲无原则的“好听话”的人,决不可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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