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治研究的分层与深化--对乡村政治研究的一项初(2)
2015-11-11 02:02
导读:对村治具体处境的研究应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其一是村治基础,即村级治理所面对的农村具体状况;其二是村治资源,即村级治理可以从农村社会提取的治
对村治具体处境的研究应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其一是村治基础,即村级治理所面对的农村具体状况;其二是村治资源,即村级治理可以从农村社会提取的治理资源。就村治基础来说,中国当前的农村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它可以经受强制型现代化所造成的紧张关系吗?设定的村治功能在当前的农村社会是否具有本土基础?农村的社会发展与文化变迁对村治构成了什么样的环境条件?在中国社会经济非均衡及文化秉性地区差异十分显著的前提下,以个案研究为主的对村治具体处境的分析,可以使研究者在设定村治功能时保持较为清醒和现实的头脑,也可以为说明村治功能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就村治资源来说,农村社会中既存的各种组织因素(如宗族)、文化因素(如集体主义)、社会因素(如社会分化)、经济因素(如集体所有制)等,既构成了设计村治方案的本土基础,同时也是设计任何一种村治方案都应该充分尊重并有效利用的本土资源。对农村社会中诸种正面村治因素加以利用,不仅可以为村治方案的设计提供灵感,而且可以为村治方案的具体设计提供最可靠的材料。
村治具体处境研究既可以为说明村治功能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又可以为村治方案的设计提供具体的资源,它是沟通村治研究第一个层面与第三个层面的中介环节。
二、 对村治研究的分层面评估
总的来说,政治学界对村治功能的研究大都与推进民主化有关。经济学界和
社会学界对村治功能的研究则往往与国家意志向农村社会的渗透能力及社区资源动员能力相关,政策研究部门则倾向于从完成国家任务的角度来考虑村治的功能。具体如,有人认为,推进村级民主化不仅有利于实现基层民主,而且可以为整个中国的政治体制民主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有人认为村级治理应与社区资源动员能力相联系,并以此作为解决农村日益严重的干群矛盾(核心为资源提取的矛盾)的方式;有人认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体制重构了农村基础社会,村治方式的选择必须解决村治的合法性问题;有人认为村级治理必须以完成乡镇行政布置的国家任务为前提,认为村级治理若不能完成国家的强制任务,就是超越当前农村现实的村治选择。
正因为研究者的进入定位和研究取向的不同,使得村治研究缺乏对话的基础。总的来说,当前理论界在村治研究中似乎也正在形成"现代化背景"的自觉,但到目前为止,这种自觉仍远未形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显然,要达成共识必须有对村治功能的独立研究,恰恰当前对村治功能的独立研究(规范研究)十分少见。可见的一般都是各个特定村治研究者自觉不自觉地设定村治功能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圈子内对话。因此,当前理论界如何加强对村治功能的独立研究,以为不同的村治研究者提供对话的基础,就显得十分迫切。应该说,对村治功能的独立研究构成了当前村治研究的第一个共同问题。
理论界对村级治理具体处境的研究是整个村治研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无论是民主化取向的村治研究,还是其它取向的村治研究,大都以国外的进化路径或抽象的逻辑推理来直接得出政策结论,缺乏对村治基础起码的本土关怀,并由此陷于所谓"现代化框架"的陷阱。对村治具体处境的研究主要如:有人对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社区集体经济和社区共同体意识对社区治理影响进行的个案研究;有人通过对宗族、民间信仰等因素对农村治理方式选择具体影响的田野调查,认为传统文化不仅构成了农村治理的基础,也构成了农村发展的资源;有人通过对区域性农村宗族形态的系统考察得出结论:"汉人宗族的重建和转型,不但有可能导致血缘因素在中国现代农村生活中的作用取得某种新的形式,而且还可能有助于推动并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治程度和有序程度"。有人实地调查后认为,"儒家给予社会的道德理想,成为了宗族、血缘集团内部以及外部的各种伦理道德、生活中规矩的根?quot;,并因此形成有序农村社会的基础。有人通过对村庄文化结构形态的考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有名与实相互分离的思维模式的传统,这使得农民完全能够在认知上容忍高度不一致的思想体系,而不必感到必须解决这种不一致的认知压力,由此使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代表的集体主义等文化观念和要素可以成为村落文化知识库中的文化资源与新传统。有人在调查中发现,某些农村已形成了一个较一般村民参与村务更积极的村庄精英阶层,并认为,"非治理精英的壮大和有效的公共参与标志着在强国家治理模式来改变的状况下村庄社会力量的增强。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前途,也许正赖于?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