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制到服务(1)(2)
2016-01-08 01:09
导读:3.服务可以与管理分开。政府不应该垄断公共服务的生产,完全可以通过责任承包、公开竞标、合同出租或与人合作的形式交给私人机构、独立公共组织和
3.服务可以与管理分开。政府不应该垄断公共服务的生产,完全可以通过责任承包、公开竞标、合同出租或与人合作的形式交给私人机构、独立公共组织和执行机构去经营,并引入竞争机制,而政府的精力应集中于制度创新、制度实施和监督、营造有利的整体环境上。这种角色分开、功能分离的改革取向亦即西方改革所倡导的“掌舵和划桨分开”。
4.公共服务主体应多元化。面对一个充满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的环境,政府已无法成为唯一的治理者,它必须与民众、 企业 和非营利性组织一起来共同治理。公共服务主体应该是一个由政府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等参与者组成的多中心的合作 网络 ,政府不再是享有独一无二权力的行动者,其作用正从高高在上的权威分配者、规制者和公共物品唯一的提供者转变为利益调解者、激励者和合作者。
5.以公民为中心而非以权力为中心。在服务型政府中,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而是“顾客驱动的政府”,权力本位变为顾客导向,致力于以“无缝隙”的方式满足公民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追求零顾客成本。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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