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问题根源于司法腐败(1)
2016-03-07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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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重点讨论中国民众“上访”问题的根源与信访制度;由于中国司法制度存在严重弊端,致使民生问题长期不能依法公正解决所致;讨论了司法腐败与民众“上访”所受到的冷遇与困境;提出改进措施:严查司法腐败,制度改革,各级领导要接待与关心人民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利等。 关键词 民众“上访” 民生问题 司法腐败 严查腐败 制度改革 1.民众“上访”是中国社会法治的重大缺陷 由于中国社会长期存在大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在当地不能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公正合理解决问题,民众不得不向上级控告。 虽然,中国已经制定了数百种法律、法规;但由于体制原因,这些法律、法规大多难以得到正确、公正实施。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治的重大缺陷和社会悲哀。 多年来,存在的许多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例如,数千万失地农民的生计;拖欠农民工数千亿元工资;数百万户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财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造成少数人占有社会大量财富;多数人没有可靠医疗保障;学费高涨,上学难;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多数人的健康;许多渎职侵权与冤假错案,长期损害人民的合法权益;官员的腐败无能,损害人民利益;以及道德沦丧、法律亵渎、社会治安恶化等等。 由于各级官员的渎职,许多民众不得不逐级上告,直到到北京“告御状”,甚至“告洋状”(到国际机构,引起国际关注)。这实际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弊病与腐败所致。 据媒体报道与不完全统计,到北京一些中央接待站(人大、国办、高法等)的全国各地来的上访民众每天至少一千多人;还有巨量的上访信件。甚至,在中国传统节日除夕、春节期间,仍有大量访民到北京。这些反映出严重的大量社会矛盾与体制弊端问题。 2.为什么上述民生问题长期不能公正解决? 上述民生问题长期不能依法公正解决,也反映各级政府、司法部门与各级人大的有效监督,软弱无力,致使许多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案件长期存在,甚至矛盾激化。 实际上许多民生问题,或纠纷案件大都是简单问题,如工资、房屋、耕地等。这类问题,本来在宪法与相关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涉案官员与执法者不依法办事,歪曲事实与法律,甚至造假证,侵犯民众切身利益。而且又由于官员制度的弊端,形成利益关系网,导致官官相护,不能依法办事。受害者不得不逐级上诉,直到北京。 但是,多年来上访效果很差,许多接待官员不按《信访条例》规定及时答复上访者与解决问题。所以,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并且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这样问题恶性循环,问题越来越来越多,堆积如山,积重难返。 这主要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旧的“专政论”错误思想理论指导下的落后制度,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与媒体开放机制,导致官员享有特权、滥用职权、腐败堕落、权力异化、贪婪枉法、权钱交易、买官卖官;官商勾结,与民争利。 3. 司法腐败问题十分严重 多年来颇受人们非议的司法腐败问题十分严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影响审判和执行的公正。近年来已有太多的法院院长因腐败而落马。据最近两三年的不完全统计,仅省高院一级,被判重刑的有辽宁高院前院长田凤歧、广东高院前院长麦崇楷、湖南高院前院长吴振汉等。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因为腐败而落马的就更多,例如,沈阳市中院前院长贾永祥,武汉市中院前院长周文轩,长沙市中院前副院长唐吉凯,阜阳市中院前三任院长,尚军(女)、刘家义、张自民等法院院长。仅湖北一省,2002-2003年6月,湖北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官91人。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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