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作为财产—政治腐败分析(下)(7)
2016-03-21 01:08
导读:按照职位分类理论, 职务是设立职位的基础, 两者有区别,本文交换适用 凯尔森 著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216页。本
按照职位分类理论, 职务是设立职位的基础, 两者有区别,本文交换适用
凯尔森 著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216页。本文所说的机构或机关是狭义上的概念,这种狭义上的机关/机构称为官员。
H. W. R. Wade, Administrative Law, fifth ed., Clarendon Press, 1982, p.62.
同前引马克斯·韦伯,下卷,第258页。
John Lock, Two treaties of Government, edited by Mark Goldie, pp. 127- 140.
转引自 胡鞍钢 主编 《中国:挑战腐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22页。
西部某基层地方设立派出所,但没有办公场所和设备,没有经费,最后所长“因地制宜”,对贩毒和吸毒者普遍罚款,终于使派出所能正常运作,但不久东窗事发,所长连同几个干警均被逮捕。
同前引胡鞍钢,第34—64页。
这种不信任态度,保留在《行政处罚法》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中,该原则明显把执法者当成老百姓的先生了,带有浓厚的训政色彩。《行政处罚法》这个立法传统来源于前苏联。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 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五十一篇,第264页。
同前引孟德斯鸠,上册,第315页。
参见 James M. Buchanan, Property as a Guarantor of Liberty,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 1993.
现代经济条件下“作为使用目的的财产”的重要性已降低到最低限度,绝大多数的财产作为权力而存在。关于作为个人使用的财产与作为权力的财产的区分,参见前引L. T. Hobhouse 论文。
同前引James M. Buchanan, P.47.
Charles A. Reich, The New Property, The Yal Law Journal, Vol. 73, April 1964, pp.733-787.
列宁《论国家和法》,法律出版社,1960年,第一卷,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