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3)
2016-03-24 01:06
导读:三、推进农村城市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农村城市化的实质是农村经济、人口和社会的全面城市化,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推进农村城市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农村城市化的实质是农村经济、人口和社会的全面城市化,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农村经济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形式的发展为农村城市化奠定了物质基础。农村地区城市化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桥梁,而经济增长到了一定阶段又会反过来要求城市化步伐加快。由于近年来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非农产业产值远远超过农业产值,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农村经济发展又是农村城市化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表明产业集群在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集群是促进农村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非农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只有在集群的促进下,农民才能真正体会到非农产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通过产业集群的市场接近的便利性,把农村的手工小作坊、机械小工业紧密地与市场联系起来,从而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节奏和幅度才能有质的飞跃。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才能逐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和谐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实现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
农村城市化过程由两个方面组成:其一是以产业发展和集聚为依托的居住地由农村区域向城镇区域(主要为农村小城镇)迁移的空间集聚;其二是实现农村人口由农业向二、三产业领域的转移和第二、三产业的空间集聚过程。空间集聚和人口集聚这两个过程相互影响、同时发生的有机结合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农村城市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从事依附于耕地的农业生产所需的劳动力比重日益下降,农村地区人地关系不断紧张,以及随之而来的不断加剧的环境恶化,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走出农村,向现有的城镇迁居。随着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在土地上的有效投入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也带来了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最终促进了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妥善安置,才能真正解决农村人地矛盾问题引致的一系列问题。可见,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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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现农村社会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实现农村社会城市化必须在农村现有的基础设施、医疗条件、社会保障、教育水平、生活水平、娱乐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去年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一方面,大部分地方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如与农村居民密切相关的公路、电网、自来水供水系统比较落后,与农业生产发展密切相关的堤坝、水库、水渠等水利设施陈旧,存在种种隐患。另一方面,农村的医疗设备和水平、公共卫生设施、疾病防御设施以及文化娱乐设施、教育水平都与城市差距甚大。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有助于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受同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国民待遇。实现农村社会城市化,就是要使广大农村社会各方面建设与城市逐步接近,只有城乡社会协调发展了,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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