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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会计主体概念辨析(1)(2)

2013-06-04 01:56
导读:二、新会计主体与客体的构建 (一)新会计主体因为在会计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会计人员,所以会计主体应是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服务的人员或组织。

   
  二、新会计主体与客体的构建 
   
  (一)新会计主体因为在会计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会计人员,所以会计主体应是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服务的人员或组织。如注册会计师是会计主体的典型实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会计行业注册会计师业务,使得会计服务市场逐步形成,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注册会计师是这一作用的主体,在会计工作和服务中起着主导作用。财政部是我国会计主体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全体会计工作人员或组织构成我国会计主体。而传统会计主体不是会计人员,而是会计工作和服务的单位或组织,这样会计人员的主体作用被忽略,会计人员工作和服务的单位就可控制(因为单位是会计主体,在整个会计工作中起主体作用)会计信息的质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这样使得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控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由此可见,会计主体不应该是会计信息的产生或发生者,而应该是会计信息的加工或处理者,即会计人员要树立其是会计主体的新理念,从理论上使得会计信息质量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会计人员应该独立于会计工作和服务的单位,否则将无法充分发挥其会计主体作用。如果会计人员或组织不是独立于会计工作和服务的单位,则会计主体是指在企事业单位组织中从事会itT作的人员或组织,并具有其特定的环境、目标、制度、活动、机制和治理结构。如企业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文化环境下,从事盈利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为了有效地从事经济活动,制定了目标系统和规章制度,在一定的机制和治理结构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企业中具有特定的目标和权责利等规章制度。为了实现企业的目标,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为其设定的目标服务,履行相应职能,使其行动符合企业的制度和规则安排。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进行核算,实行监督,以便实现会计目标,从他律和自律上得到保证,使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规范适当。但企业是在一定的内外部社会和经济环境下运行的,会计人员身处其中必然受其影响,发生积极或消极的作用。由于存在着自然人固有的价值取向,会计人员也会表现为“经济人”偏好经济利益,“社会人”偏好人际关系。作为自然人和组织人的矛盾性,可能导致会计人员“应当如何”与“实际如何”二者不对称。因此,就有必要对二者的一致性程度进行检验,通过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会计人员行为的规范性和恰当性进行鉴定和评价。为了保证会计信息与会计准则制度的一致性,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就是“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必须是规范和恰当的,这就是对“会计人员”的假设。亦即会计人员必须以会计准则和制度为标准,规范、恰当地进行会计核算。关于会计人员行为规范方面的要求实际上已经体现在我国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中。这里强调的是作为会计法规制度中的规范和作为会计管理活动中的行为符合规范,在理论上并不是一致的,实践上还有待通过检验加以证明。因此,应经常对会计信息加以检验,以进行会计人员行为规范程度的评价。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应将会计人员行为规范与恰当纳入会计主体假设之中,使之成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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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会计客体会计工作中被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是会计人员实践的对象,称为会计客体。这里会计客体也就是传统的会计主体,亦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长期以来,将被会计服务的对象称为会计主体,容易引起歧义,不便于对概念的准确把握。依据哲学观念,被服务对象即会计人员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应属客体,所以传统的会计主体应该称为会计客体更为确切,而会计主体则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组织,不是会计人员工作的单位。因此,传统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本末倒置,需要纠正,使其正确。会计客体是会计人员工作和服务的企业、单位、个人、组织、虚拟企业等,通常的会计客体是经营性企业。国外称会计客体为会计实体,因为其是有形而稳定的实体组织。实体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当实体是人们认识实践的对象时就是客体。虽然国外将会计客体称为会计实体,但会计实体不能说明是行为发出者还是承受者,而实际上其是会计行为的承受者,笔者认为称为会计客体更为贴切。一个会计主体可以有多个会计客体,一个会计客体可以相应多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会计客体都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法人。会计主体对一个会计客体进行会计信息处理的范围由其所涉及的需要的经济活动业务事项而确定。 
   
  三、会计主体哲学观 
   
  哲学是各学科的基础,各学科应从哲学的高度进行其研究,探讨自身学科发展的规律,学科术语的含义应与哲学概念保持一致,避免引起歧义。因此,即会计学中主体的概念应该与哲学中主体的概念保持一致,而且应使哲学中主体概念贯彻会计学科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始终。会计理论既有继承性,又有发展性。会计是环境和时代的产物,会计理论也应当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变化,与时俱进。虽然作为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主体假设或概念是相对稳定的,但也不能长期停滞不前。会计是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和技术(工具)会计主体概念也是发展的,要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与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有所新义,要适应社会经济技术环境的不断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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