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探析(1)
2015-07-05 01:00
导读:审计论文毕业论文,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探析(1)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摘要] 由于税法和会计在会计事项的处理上有一些不同之处,因此经常会出现视
[摘要] 由于税法和会计在会计事项的处理上有一些不同之处,因此经常会出现视同销售业务,在不同的会计事项下,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关键词] 视同销售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视同销售是指某些转让货物或提供劳务的行为虽然不完全具备销售的基本条件,但税法规定应作为视同销售来处理,并且应缴纳相应的税费。本文就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
一、视同销售包括的内容
目前企业视同销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自产自用产品、商品等;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二、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1)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商品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上分录借方与贷方的差额,应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或借计“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科目。如果换出资产应缴消费税,则应按销售业务将税金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交换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记入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记入当期损益。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2)未能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不确认损益。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记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冲减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均不确认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张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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