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当前中日两国会计制度(1)(3)
2015-07-15 01:31
导读:财务会计制度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未颁布前,实际起到了我国的会计法规的作用。财务会计制度作为近似于行业操作执行手册的指南,在新中国几十年的财
财务会计制度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未颁布前,实际起到了我国的会计法规的作用。财务会计制度作为近似于行业操作执行手册的指南,在新中国几十年的财务会计工作中曾经发挥过无法替代的作用,并早已为广大财务会计工作者熟知,并乐于接受,它对不同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方法、核算程序、正误标准和信息结果的载体格式等内容规定详细、具体、全面、统一。它的颁布全面提高并促进了财务会计的总体核算和管理水平,更便于人们理解感知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内容。
(3)《会计准则》的作用是充分反映和细化《会计法》的行为规范和方法规范,它们的关系是纲与目的关系,《会计法》是纲,《会计准则》是目。
我国自80年代初期开始对会计准则问题进行介绍和研究,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于1988年10月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1987年中国
会计学会成立了“会计基本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组”,该组在1989年1月举办了第一次会计准则专题研讨会。财政部会计准则课题组于1991年11月提出了基本准则(草案),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于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共10章66条,从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随后又组织专门人员了聘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财政部会计司从1995年5月1日起印发了三辑《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拟订了30项具体会计准则。从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业务内容看,大致可归纳为三类:一类是涉及会计要素具体业务准则,如存货、固定资产、应付项目、所有者权益、收入等具体会计准则;一类是涉及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一类是特殊业务的会计准则,如期货、银行基本业务准则等。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的层次结构关系,按目前学术界的观点,会计准则分为两个层次,即把会计准则分为一般(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应用)会计准则。一般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准则是在一般会计准则的指导下,进行会计具体业务处理的标准的规范。我国1993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一般(基本)会计准则。现在发布的30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属于具体准则的层次。
2.与会计法律体系相关的法律。
(1)税法。会计具体核算很多内容都要牵涉到有关税务的问题。我国的税法同会计法一样,是由全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我国税法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颁布此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与之配套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它是1993年8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3号发布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是什么呢?依照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收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国务院财政、税收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由此可见,会计制度的规定必须与税法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最终以税法为准进行调整。
(2)证券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在深圳和上海设立了两家证券交易所,一度出现混乱无序状态,直到1993年4月22日《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时条例》,由国务院令第112号发布,我国的证券管理才得以有法可依,它的颁布是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高效的股票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我国先后颁布了《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1993年9月2日)和《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1997年3月3日)等法规。1998年12月29日新中国第一部《证券法》发布(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我国的证券法规与会计制度有何关系呢?我国申请上市的股份公司必须按照会计法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详细、可靠、真实的会计资料,并按证券法的第十二条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隶属关系报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